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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才跳槽,不少单位往往十分恼火,不是“卡关系”(组织、工资等),就是“收房子”,千方百计“卡脖子”,有的甚至要到法院打官司,索取“培养费”。
然而,并非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如此。
据媒体报道,杭州一房产公司就对本单位人才的跳槽表现出宽宏大量,公开表示,如果要跳槽,不仅不卡、不压、不打击报复,反而给跳槽者奖励。
应该说,此举充分反映了该公司对人才流动的开放态度,全新的人才观念。这是一着十分高明的妙棋,流露的是公司对自身环境和绩效报酬体系的自信,同时也给员工提供了一个发挥才能的大舞台。
但令人遗憾的是,时下我们不少用人单位恰恰缺少这种豁达大度。自己不重用人才,还把人才捏在手里不放,甚至打入冷宫。在某些领导看来,自己是一厂或一局之长,掌握下属的“生死簿”,谁想跳槽,便是对其支配权的侵犯,视为大逆不道;对一些“不听话”的人才或专业不对口人才,既不用也不放,用了怕“扎手”,放了怕人说自己识不得人才,所以找个理由卡住不放。长此以往,使人才白白地浪费和埋没,实在可惜。
人才活,事业兴。笔者以为,必须打破人才单位所有制的狭隘思想,树立为国家、为社会选才、育才、荐才、送才的新观念。在为人才流动开辟一条绿色通道,使人才尽快地真正流动起来的同时,建立一种人才合理流动的机制,把“爱才、育才、荐才、用才”之道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对不爱惜人才、埋没压制人才的领导不予重用,甚至让其“下课”。
诚如是,一个“尊重人才、关心人才、使用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方能真正树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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