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转运中心构想,并不是史密斯首先发明的。美国航空公司(AmericanAirlines)在1984年,于堪萨斯(Kansas)就曾试行过这样的制度,印度邮局与法国邮局也是用这样的方式营运。而史密斯说,他是先看到银行将支票集中于票据交换中心的作业方式,才认为航空快递业也可以采取类似的运作模式。
显然重大创新的构想大都是已经存在多时,只是被许多人认为是不可行的。转运中心的构想并不是一个伟大神奇的发现,不过当时所有的快递业者都以为那是不可行的,因为不符合经济效益,同时顾客也无\"隔夜送到\"的强烈需求。
创业家最大的贡献在于\"化不可能为可能,\"他的秘诀在于\"远见、时机、冒险精神、执行能力\"。确实在70年代初期,顾客并没有主动提出\"隔夜送到\"的需求,但史密斯相信顾客会欢迎这样的服务产品,并且未来快递市场竞争的关键必然在于速度。
采用转运中心营运模式的一项主要困难,就是需要相当的经济规模,也就是说需要极大的投资金额。但\"隔夜送到\"的初期市场需求却还看不到,当时法令也还限制航空货运的载货量规模,也就是说史密斯所要面对的创业投资风险将非常高。
他委托研究机构替他验证转运中心营运模式的可行性,并且用这些事实数据以及他个人极大的热情,说服投资者提供资金,最后筹措到五千两百万美元的创业资金。
刚开始创业的第一个月,就产生四百四十万美元的亏损,但这丝毫不影响史密斯对于创业愿景的信心。他还将自己家族企业的股票都全部低押借贷,这种坚持信念,应该是转运中心营运模式得以获得实现的最关键因素。
因为史密斯的坚持,以及转运中心模式改变航空货运业的营运方式,最后导致美国政府配合业界需求,修订航空法,解除对于空运业的限制。这充分说明再好的创业构想,如果没有经过创业家的实践,也是无用的,显然创业家对于经营模式创新以及产业环境创新是具有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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