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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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的时候,保险公司千方百计劝你投保,但真的生了病,保险公司却闪得飞快。”很多消费者对保险公司医疗保险的核保制度颇有微词。近日,家住浦东的吴女士即碰到了这种情况。
她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自己在某保险公司曾投保了4年的一款附加医疗保险,最近被拒绝续保了,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事实上,遇到吴女士类似情况的消费者已越来越多。短期医疗险为何会被保险公司频频拒绝续保?消费者又应如何才能让保险公司保证续保?
续保被拒,保险公司有话说
吴女士于2001年购买了一份附加在长期投资型险种(主险)之后的“个人住院医疗综合保险”。在保险合同上,主险和附加险的缴费年限都是20年。到了今年,也就是第4年的时候,她的主险仍在继续缴费,但附加的医疗险已被保险公司拒绝续保。
据了解,去年12月下旬,吴女士曾因肺炎住院治疗20多天,并顺利得到了理赔,但这次生病和理赔成为了她被保险公司拒保的主要原因。
保险公司解释,由于吴女士购买的个人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属于一年期的短期健康险。根据合同约定,每一保单年度,投保人根据意愿投保,保险公司也要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进行重新核保,再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每次续保其实都是一次重新签定合同的过程,客户和保险公司都有权选择是否再签合同。
由于保险公司在今年核保时,发现吴女士已经身患一些需长期治疗的疾病,每年都有很大的几率要保险公司理赔,这对保险公司来说经营风险太大,因此,拒绝续保吴女士的医疗保险。
从保险条款的角度看,保险公司的解释并无任何不合理不合法之处,但吴女士感到非常“冤枉”:当初自己投保时身体健康,但保险公司未向她说清楚医疗保险需要每年核保;现在“染病在身”被拒保,恐怕以后其他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会将她拒于门外。
选择一:终身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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