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县堤防战线长、建筑物多、管理人员匮乏和资金短缺等实际问题,我们建立了县、乡和流动护堤员三级立体管理和执法网络,主要是在沿江设立专职的财政拨款堤防管理员,加强巡堤;在三处乡村堤防所配备专人昼夜看护,重点堤段上设立栏杆,严禁重型车辆通过堤防,雨天和道路泥泞期间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同时又面向社会公开招收4名优秀青年作为合同制护堤员,建立了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测和看护体系,坚持做到每天对堤防工程和资源进行“地毯式”排查,确保在第一时间制止和打击一切破坏和非法占用河道堤防资源的案件。
在配齐、配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基础上,我们坚持经常对堤防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使其在思想上做到警钟长鸣,努力提高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水平,确保着装持证上岗,确保准确运用法律法规,达到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和公正执法的目的,真正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我们加大对沿江村屯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使河道堤防法律、法规家喻户晓,全面增强沿江百姓的水法制意识。同时,我们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使沿江百姓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同时,积极举报各类破坏河道堤防案件,积极配合我们打击一切违反水法规案件,使我县的堤防管理更加社会化、规范化、法制化。
第五、加强领导,以人为本,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管理队伍。
当前,我县防洪工程正处在由大规模建设向全方位管理的转轨时期,我县的堤防管理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市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专家多次到我县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为我们强化堤防管理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首先是将河道堤防管理站列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保证必要的办公经费,既使我们日常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也解除了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其次是在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按照水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文件,进一步明确和保留了水利部门对水工用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第三是在我县乡镇站所机构改革,水管站划归乡镇管理时,我局积极向上级反映,并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在沿江乡镇根据工作量的不同保留必要的堤防管理人员编制,每年由县财政为管理员解决工资8.0万元。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极大地推进了我县堤防管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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