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
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依照活动实施方案,我们这次“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从7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学习,时间安排在7月。一是制定方案。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制订我局“树三观”教育实施方案,对整个教育活动做出具体安排。二是召开动员会。今天我们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提高党员干部对这次教育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三是组织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中纪发〔2004〕3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参考资料等。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2天。
第二阶段,从七个方面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时间安排在8月份。一是开展讨论。要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以“树三观”为主题的大讨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二是撰写体会文章。要求党员干部至少撰写2篇以上的体会文章,8月底以前交活动领导小组。三是组织收看电视专题片。认真组织观看“两个条例”辅导讲座和王怀忠、赵更效等腐败案件的电教片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推介的先进典型,既以反面典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又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四是举办全市人事系统“树三观”演讲比赛。以现身说法的方式,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树三观”直观形象教育。五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加中纪委部署的党内法规知识测验。六是开展“五好科室”竞赛活动,即执行政令好,思想工作好,团结协作好,依法行政好,完成任务好。七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正之风,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评价标准,开展机关作风民主监督评议活动,大力推行文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切实转变作风。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教育,要达到无不正之风及违规违纪现象;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明显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有明显变化,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极大增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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