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新体制。这是解决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的突出问题,保持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发展教育的关系,农村税费改革与义务教育的关系,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一要因地制宜,抓好农村中小学布局的调整优化,要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减少布点,优化资源的原则,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在保证学生方便入学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力争将现有的126所小学减少到64所,15所农村初级中学调整到8所,完小改制初小25所,组建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资源优化、办学效率较高的基础教育格局。二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建立和完善稳定持续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机制。特别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对因改革而减少的教育经费,财政部门要在转移支付资金中优先安排,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要严格落实“一保、二控、三监管”措施,加大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力度。“保”就是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保证学校安全。应该看到,我县财力比较薄弱,要拿出一定的专项经费来改善办学条件,困难较大。为此,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必须抢抓机遇,加大要项目、引资金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区、市专项教育资金。加大教育投入。“控”就是要规范收费,控制乱收费。要通过设立收费公示牌、填写收费卡等方式,增加学校收费透明度,坚决遏制中小学乱收费反弹现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就是要加强对教师工资的发放和学校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坚决防止挪用、截留;不断提高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农村中小学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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