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门的主要职能
人力资源部门最重要的职能是建立起一个结构合理的分工协作组织,并把适当的人力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上,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职能包括如下:
组织人事规章
(1)组织规章方针的拟定。
(2)组织规章的计划。
(3)组织规章的制定、修改、更正。
(4)人事制度及规章方针的拟定。
(5)人事制度及规章的计划。
(6)人事制度及规章的管理。
(7)人事制度及规章的解释运用。
(8)人事制度及规章的研究分析。
(9)人事制度规章的新设与改废。
(10)各单位职责划分原则及划分方法分析的拟定。
(11)各单位职责划分的拟定计划。
(12)计划的分析研究。
(13)职责划分的更正、修改,实施。
人力资源管理
(1)新进、在职、临时、兼职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原则的拟定。
(2)新进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的拟定计划。
(3)临时、兼职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的拟定计划。
(4)在职人员人力资源管理的办法的拟定计划。
(5)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的分析研究。
(6)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的修改更正、实施。
(7)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的解释运用。
(8)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的新设与改废。
(9)人力资源不协调问题的挖掘。
(10)人力资源问题解决处理办法。
(11)人力资源问题的协调。
资料管理
(1)人力资源管理资料的汇集。
(2)人力资源资料调查、分析、研究。
(3)人力资源资料及报表的检查、催交。
(4)人力资源资料的汇编、转呈及保管。
(5)人力资源报表的汇编转呈及保管。
(6)服务及职务说明书的签办转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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