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比特网 发布时间: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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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战略性新兴产业。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积极发展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进一步肯定了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接近6万亿元,在GDP的所占比重已经上升到13%,其中,网络零售总额超过7500亿元,远远超过同期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率。电子商务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
尽管地位举足轻重,但在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指引方面,却仍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在“政策法规管理内容不统一”、“立法思维守旧”、“缺乏对电子商务的深入认识”等方面。
以2010年为例,国家各部委以及地方围绕电子商务的相关规定陆续出台,电子商务企业基本每个月企业都会面临一些足以影响命运的新政策措施。而这些措施和法规要么内容零散,要么缺乏行业深度,甚至有些是一刀切的行政思路,让企业不所适从的同时,更阻碍着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徐晓兰认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制定一部《电子商务促进法》作为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根本大法,统一思想,解决多头执政、政出多门的现状,促进电子商务和国民经济更快更好发展。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缺乏“大力促进、积极推进”等“促进法”的立法思想和立法框架,造成了对电子商务的政策和立法,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综合效率很低,难以未从根本上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徐晓兰建议,在制定该促进法的过程中,应该把“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政府管理部门与电子商务民事主体之间关系的基本” 充分考虑,监管和执法要采取透明化。
“电子商务的发展对提升人民生活水平、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关部门在立法上给予大力支持,并应加快制定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法。” 徐晓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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