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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征税新规着力扩大机床产品市场空间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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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以下简称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以下简称“《目录》”),在2008年目录基础上作出调整后的新目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目录》是执行相关进口设备免关税政策的主要依据。此次调整后的《目录》条目总数为944条,本次调整的条目共涉及454个,约占条目总数的48%。其中,机床及锻压、铸造设备大类里,新增条目共计14条,技术规格调整47条,设备名称调整7条,税号调整3条,包括钻削加工中心(龙门加工中心除外)、镗铣加工中心(龙门加工中心、车铣复合加工中心除外)以及闭式四点多连杆压力机。

  机床进口免税技术规格提高

  《目录》中,机床行业相关新增条目包括车铣复合加工中心(复合机床)、数控不落轮车床、数控立式磨床、数控插齿机、数控齿条加工机床、数控深孔钻镗床(含数控深孔镗床)、数控珩磨机床、深孔珩磨机床、多工位板材成型机械压力机及自动化送料装置、多工位机械式冷锻压力机及自动化送料装置、级进模压力机及自动化送料装置等。

  据金模网了解,《目录》新增条目为此前在相关专项政策项下已恢复征税的部分重大技术装备,近年来国内已具备生产制造能力且技术性能已满足国内需要的设备,以及国内将在短期内形成相当制造能力的设备。

  此次提高进口免税技术规格的设备,主要是近年来国内技术水平取得突破性进展的装备,涉及数控机床、冲压设备、电子仪表等行业。比如,在《目录》的机床及锻压、铸造设备大类里,与《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相比,龙门式加工中心相关技术规格规定由“<4轴联动”调整为“<5轴联动”;不予免税的进口数控铣床数控龙门铣床除外技术要求由“定位精度>0.006mm全程,重复定位精度>0.004mm,≤4轴联动”改为“定位精度>0.004mm全程,重复定位精度>0.002mm,≤5轴联动”;数控重型磨床工件直径技术要求由D≤1600mm调整为D≤2500mm。

  同时,此次修订还对原目录的一些设备条目名称和税号进行了调整,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应税则转版的需要,便于行政部门、报关企业和纳税义务人操作使用。

  对机床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支持

  财政部关税司表示,《目录》的发布,将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之间协调,促进发挥进口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作用,支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的转型升级。四部委在广泛征求各地区、部门、行业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近年国内相关产业技术发展水平和生产能力的变化,对《目录》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继续支持企业引进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技术设备,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二是为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购置国产设备提供公平、合理的外部环境,促进装备制造业健康发展;三是有效兼顾上、下游产业以及装备制造和使用部门的需求。

  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名誉理事长于成廷介绍,近年来,我国机床工具行业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推出市场适销的新产品,部分高档数控机床开始进入重点行业的核心制造领域,并得到初步应用。国内机床企业自主研发的数控车铣复合加工中心、重型卧式镗车床、数控轧辊磨床、大型快速高效数控全自动冲压生产线等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科技创新产品,在用户行业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同时,“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自2009年开始实施,截至2012年底,共有90个项目和任务通过验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产品产业化水平也将会逐步提高。

  基于这些原因,四部委修改了原有目录中机床及锻压、铸造设备大类中的相关项目,对于与国内技术水平取得显着进展的机床产品同类的进口产品的征税要求,在《目录》里作出相应的调整。于成廷介绍说,这些国内产品均为在《目录》修订的前期调研中选出的质量比较稳定,能够满足用户使用需求,并且已经接受过较长时间的市场检验的产品。调整的目的在于减少机床工具产品进口,为国内产品留出市场空间。而且,本次修订也是对于行业科技攻关成果产业化的支持,结合当前制造业增加投入、稳中求进的方针政策,助力机床行业发展。

  于成廷同时认为,目前国产机床市场份额持续下滑,未见明显回升,《目录》的正式执行,或将加大国产机床产品市场份额空间,有助于缓解企业当前的严峻现状,其出台的及时性和实施的必要性也显得更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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