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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听取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
种种迹象表明,核电重启的曙光越来越近。
据新华社报道,会议指出,国务院2011年3月16日常务会议听取了应对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对全国核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有关部门组织核安全、地震、海洋等方面专家,用9个多月时间对全国41台运行、在建核电机组,3台待建核电机组,以及所有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等,进行了综合安全检查。中国工程院组织开展了我国核能发展的再研究重大咨询项目,形成了《新形势下我国核电发展的建议》阶段研究报告。今年2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综合安全检查情况汇报,对进一步深入检查及落实整改措施作了部署。
安全检查的总体结论是:我国核安全标准全面采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民用核设施在选址中对地震、洪水等外部事件进行了充分论证。核电厂在设计、制造、建设、调试和运行等各环节均进行了有效管理,总体质量受控。
检查认为,我国运行和在建核电厂基本能够满足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最新标准的要求,具备一定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能力,风险受控,安全有保障;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满足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要求,风险受控,安全有保障。
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是:个别核电厂的防洪能力不满足新的要求,个别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抗震能力未达到新的标准,部分核电厂未制定实施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规程,海啸问题评估和应对基础比较薄弱等。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和企业迅速组织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
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根本方针是: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纵深防御,新老并重、防治结合,依靠科技、持续改进,坚持法治、严格监管,公开透明、协调发展。总体目标是:核设施与核技术利用装置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辐射环境安全风险明显降低,基本形成综合配套的事故防御、污染治理、科技创新、应急响应和安全监管能力,保障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升,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会议同意公布《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和《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向社会征求意见。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事故之后,国务院2011年3月16日出台核电“国四条”,提出在核安全规划批准之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作为核电重启的重要条件,核安全规划的通过为新项目审批启动创造了前提。而且在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表述中,首次将发展技术成熟的核电放在风电、光伏的前面,这也说明了国家支持核电发展的态度。”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副理事长赵成昆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日国家能源局一系列涉及核电计划的下发,更是进一步释放出核电即将重启的积极信号。5月22日,国家能源局下发《2012年度第一批国家能源应用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科研计划》,投入科研经费将达9.51亿元,其中涉及核电安全技术研发的费用占70%。在之后28日,国家能源局向中广核、中国核电工程等多家单位下达2012年核电标准制(修)订计划,要求各单位须在2013年底前完成。
虽然核电审批重启的靴子尚未落下,但市场早已做出了反应。上周,四川省仁寿县云端核电设备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总投资高达70亿元。国海证券的报告认为核电投运规模到2020年将增长超过6倍,核电运营、核燃料及其它电站耗材等相关子行业将有望迎来一轮高速增长期。
值得注意的是,伴随“开闸”的将是核电安全标准的升级。赵成昆告诉记者,在核安全规划中,对核电厂的抗震抗洪能力、可靠电源的供给能力、事故预防和缓解能力、环境检测能力等都有更高的要求,这也将是今后国家核安全局对采用二代核技术的核电站进行安全改进的重要方面。
据中核集团科技委常委张禄庆介绍,虽然2004年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核电厂设计安全要求》,但二代技术改进型的核电厂严格来说并未达到其中的要求标准,而随着对核电安全性的要求上升到新高度,未来的核电项目审批将主要集中在采用三代技术的沿海核电站。
“现在我估计要批的就是中俄已经达成协议要建的田湾核电站3号、4号机组项目,属于引进技术,安全性上可以保障。还有一些部分项目已经建成的核电站,未建的连体项目也会开建,比如阳江核电站4号机组和福清4号核电机组。而内陆核电项目近期不会审批,因为技术方面还不是很成熟,有一定的安全风险”。张禄庆补充说。
核电重启只差临门一脚
31日,《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下称《规划》)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一位核电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分析,《规划》通过相当于核电重启的门开了一半,一旦国家能源局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核电安全规划》获得通过,核电项目就真正“重启”。
不过,在上述规划获得通过前,业内对于是否应适度压缩核电发展目标仍然存在很大争议。
安全“过关”
去年日本福岛核电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宣布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核电自此陷入停滞状态。
“不管是几代技术,安全性都是优先话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称。
不过今年以来,核电重启的呼声甚高。
中国工程院院士徐銤分析,《规划》主要是从安全角度保障核电发展,通过后,早期在建的项目就可以运行。
徐銤认为,《规划》通过,表明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已经“有意识、有能力确保核电机组的安全,对核电行业是个好消息。
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时公布了《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
《报告》提出,“民用核设施在选址中对地震、洪水等外部事件进行了充分论证。核电厂在设计、制造、建设、调试和运行等各环节均进行了有效管理,总体质量受控。”
“个别核电厂的防洪能力不满足新的要求,个别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抗震能力未达到新的标准,部分核电厂未制定实施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规程,海啸问题评估和应对基础比较薄弱等。”
但报告同时称,针对这些问题的整改已经取得了成效。
《规划》提出,核安全根本方针是: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纵深防御,新老并重、防治结合,依靠科技、持续改进,坚持法治、严格监管,公开透明、协调发展。
争议犹存
“只能说(核电重启的)门开了一半。”中广核科技研发部重大专项办公室主任杨玉中对记者称。
杨还进一步分析,安全规划是技术层面达到什么要求的文件。而未来发展到什么样,具体在哪里上项目,还要看国家能源局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
除了《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尚有《核电安全规划》,两者针对的范围不同。早在日本福岛事故之前,国家能源局就着手制定《核电安全规划》。
两个规划此前已经提交给国务院,但迟迟未获批。其中最大的争议在于核电的发展目标。
最初披露的核电“十二五”目标为,2015年建成核电装机容量8000万千瓦。目前一种说法为《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将下调至6000万千瓦或7000万千瓦,还有说法认为会在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目标不变。
目前除了核电目标,还有内地核电的争议。一方认为内地不应发展核电,太危险,另一方认为核电不能放弃,内地核电安全性有保障。
《规划》通过后,核电装机目标则成为下一个焦点。徐銤预计,《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新的核电项目批准估计还需要一段时间。
会议还同意公布《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和《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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