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7
浏览量:
11月21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农机监理费的通知》。通知说,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农机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进一步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保障农机安全财政投入,通知要求:
对于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收农机监理费(含牌证工本费、安全技术检验费、驾驶许可考试费等,下同);
对于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参照小型微型企业免收农机监理费;
对于农民申请农业机械牌证、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证考试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实施免费安全监理。
通知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争取财政投入,保证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正常履行职责。要深入落实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关于实行农机定期免费检验制度,将农机安全检验、牌证发放等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机安全保险进行保费补贴的规定,切实推进农机免费安全监理,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努力改善执法手段,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服务能力。
上一篇 : 养猪户:从未见过这个涨法 下一篇 : 麻花机 的花机工作原理和使用技巧
版权声明:
1.华商贸易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 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联系邮箱:me@lm2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