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资讯百科知识政策法规最高法将实行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公开

最高法将实行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公开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9

浏览量:    

核心提示:  司法信息不公开透明,使公众对司法机关公信力质疑。社会各界对于司法公开的呼声不断高涨。  10月16日,在北京大学宪法与行

  司法信息不公开透明,使公众对司法机关公信力质疑。社会各界对于司法公开的呼声不断高涨。

  10月16日,在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和耶鲁大学中国法中心联合主办的“司法与公开”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新闻中心处长姬忠彪介绍,最高法正在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要推进三大信息平台(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并且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纲要,裁判文书上网规则正在积极地制定当中。

  其中,在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中,未来公众将可自由查询被执行人的信息,其失信信息也将一目了然。

  此外,《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最高法为了保障司法公开制度能得到落实,成立了司法巡查工作小组,建立了司法巡查工作制度。

  三大平台

  当前司法公开的重点是建设三大信息公开平台: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

  姬忠彪介绍,今年审判流程公开的一大亮点是利用网络和微博直播庭审工作。今年1~9月份,各级法院利用官方微博直播庭审800多场次,利用官方网站直播庭审达900场次。

  6月28日,最高法的二级政务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开通,两天后,《最高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要求除法律有特殊规定情形外,最高法生效的裁判文书全部在最高法的政务网站公布。以此为依托形成了裁判文书公开平台。

  据悉,截至目前,最高法已经分两批公布了上千份裁判文书,今后会继续。对于地方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的工作,要求5年时间在全国进行全部上网。对于高级法院裁判文书的工作要求明年5月以前全部上网。

  除了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案件,比如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案件的裁判文书不能上网外,其他的都要上网公开。

  为了破解执行难问题,最高法建立了执行信息公开平台。

  目前,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已于去年开始运行,现在录入的是1600多万案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系统计划在11月运行,届时最高法官方网站将专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平台,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查询相关信息。

  最高法执行局局长刘贵祥此前表示,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向社会公开,以各种方式推送到银行、工商、公安、税务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参与部门,供他们作为信用评价和惩戒的依据,迫使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债务。

  丰台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左红卫曾表示,失信“黑名单”并非永久性的,当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便会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现实困境

  尽管司法公开受到欢迎,但是,也有法学专家担忧由于现行体制制约,以及程序性配套措施的缺乏会导致司法公开工作在地方各级法院落实过程中遇到阻力。

  “最高法制定司法公开的相关制度,重点是基层法院能否落实执行,如果不执行这些规定怎么办?”陈旭律师说。

  一位最高法的工作人员表示,此问题也困扰着他们,按照现行的法律体制,上级法院与下级法院之间是指导关系,不是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关系。

  姬忠彪介绍,为了解决此问题,最高法监察局专门成立了司法巡查工作小组,建立了司法巡查的工作制度,到各级法院进行巡查和督察,如果发现违反最高法规定的,或者对最高法规定存在着不落实的情况,会及时地向当地高级法院通报,让他们拿出举措。或者由最高法督促他们拿出真正的举措等,采取这样的措施促进他们在制度的落实方面达成一些切实的举措。

  此外,经济条件也可能成为制约司法公开的障碍。

  甘肃某基层法院的一位法官说,由于各地经济水平差异,我国法院的技术条件非常不均衡是客观事实,中西部地区法院在文书电子化方面存在物力、财力上的欠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司法公开工作的进行。

  一位中部省份基层法院的负责人对此问题表示担忧,基层法院面临非常大的工作压力和信访压力,“有些办案方式确实和法律规定有差异,真要司法公开,全部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我们的工作压力会更大。 ”

上一篇 : 危机管理要避免哪些误区?             下一篇 : 冰淇淋 炎炎夏日勿贪吃冰淇淋 当心变成冻冻

版权声明:

  1.华商贸易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 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联系邮箱:me@lm263.com

 

 

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投资理财 | 企业管理 | 成功励志 | 市场营销 | 范文大全 | 智慧人生 | 创业指南 | 贸易宝典 | 百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