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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 批复试点方案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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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0年9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的通知

2010年9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的通知

    工信厅节〔2010〕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强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明确认定要求,规范认定程序,按照《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303号)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现印发你们并就认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根据《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指南》要求,提出认定申请,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始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后上报。

    二、为稳妥推进再制造产品认定工作,认定工作启动初期,优先受理再制造试点企业的认定申请。首批认定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9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妍王孝洋

    电话:010-6601305868205357

    传真:010-68205337邮箱:jns@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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