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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出台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我国油品质量升级步伐,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制定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的背景。
答:当前,我国大气环境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尾气排放对大气污染的影响日益增加,有关数据显示,机动车排放影响PM2.5细颗粒物2030%左右。
油品质量是影响汽车尾气排放的重要因素。加快推进油品质量升级,是减少尾气排放、防治雾霾天气的重要手段,是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美丽中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按照现行油品标准,汽油质量从第三阶段升级至第四阶段,硫含量将从150ppm降至50ppm,第五阶段硫含量将进一步降至10ppm;柴油质量从第三阶段升级至第四阶段,硫含量将从350ppm降至50ppm,第五阶段硫含量将进一步降至10ppm.
油品质量升级后,按照优质优价原则适当提高油品价格,体现了“谁污染、谁负责”,多用油、多负担的原则。近年来,为鼓励地方提前实施油品质量升级,北京、上海、广东以及江苏等省市率先实行了优质优价的试点政策,对调动炼油企业加快油品质量升级步伐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良好效果。
9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了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要求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为此,我们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了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
问:请问油品质量升级后加价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油品质量升级后,要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也就是说,要按照炼油企业消化一部分、消费者负担一部分的原则确定油品质量升级加价标准。
为合理确定全国汽、柴油第四、第五阶段标准质量升级加价标准,我委会同财政部和地方相关部门对中石油、中石化已完成第四、第五阶段油品质量升级改造炼厂的成本进行了全面调查与审核。根据成本审核结果,考虑炼厂消化部分成本因素,确定汽、柴油质量升级至第四阶段每吨分别加价290元和370元;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
此前,北京、上海等地区汽、柴油质量从第二阶段升级至第四阶段时,每吨已累计分别加价410元和480元。按此次加价政策,上述地区汽、柴油质量升级至第五阶段时,每吨只需再加价50元。
问:价格政策出台后,具体将如何操作?
答:价格政策的操作方式是“统一公布,分散实施”,并不意味着全国油品价格立即都会提高。按照国家已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过渡期至2013年底,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至2014年底,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和柴油标准过渡期均至2017年底,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城市过渡期至2015年底,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油品质量升级。此次国家公布统一的加价标准后,具体操作交给地方,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可以省为单位,也可以城市为单位自行确定油品质量升级进程,并适时按国家规定的加价标准出台当地的加价政策。
问:价格政策出台后,国家将采取什么措施疏导对下游用户的影响?
答:汽、柴油价格因质量升级提高后,中央财政将按现行油价补贴机制对种粮农民、林业、渔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等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对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同时,各地要建立健全公路客运、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并可按联动机制及时疏导汽、柴油加价对上述行业的影响。
问:价格政策出台后,国家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市场监管?
答:价格政策出台的同时,国家已明确要求各炼油企业要加大升级改造力度,结合自身技术水平和市场需求,制定具体升级方案,明确第四阶段、第五阶段升级改造进度,确保按照汽、柴油标准升级实施时间如期供应合格油品。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要带头如期完成改造任务,新建炼油项目要按照第五阶段质量标准设计建设。
目前,各地油品质量升级进度不一,国内市场第三、四、五阶段标准的油品并存,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同渠道销售,增加了监管难度。价格政策出台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油品生产、批发、零售环节质量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对以次充好、掺杂掺假、油品质量虚假标示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并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提高企业违规成本,确保油品质量升级效果落到实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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