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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已修订完毕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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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国家空管委办公室空管局副局长马欣26日在“中航国际通用航空论坛”上表示,目前空管委已经修订完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国家空管委办公室空管局副局长马欣26日在“中航国际通用航空论坛”上表示,目前空管委已经修订完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有望近期颁布。此外,《低空空域管理使用规定》、《试点飞行服务站运行管理规定》、《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也正在制定过程中。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将有助于推进我国低空空域改革进程,进一步简化通用航空飞行的审批程序,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

  在去年11月举行的珠海航展上,马欣曾表示,从2013年开始,低空开放试点将向全国推开,并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指导、市场化运作、全国一体化的低空空域管理运行和服务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的低空空域改革试点已由“两区一岛”即长春、广州和海南岛,扩大至“两大区、七小区”,即沈阳、广州管制区,唐山、西安、青岛、杭州、宁波、昆明、重庆管制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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