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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中药材流通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制约整个中药材市场的健康发展,而随着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正式启动,制约中药材发展的瓶颈或将被打破。
2012年10月,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在河北省保定市、安徽省亳州市、四川省成都市和广西玉林市开展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旨在提高中药材流通的现代化水平,增强中药材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根据通知要求,将建立试点城市追溯子系统,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中央平台,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
今年5月10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第一批试点城市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在2013年5月底前,完成追溯项目集成商招标工作。在2013年8月底,完成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各经营节点追溯子系统建设,实现城市平台与中央平台及各节点子系统之间数据连接调试与测试;完成商户备案及流通服务卡发放,开展试点企业管理人员与商户培训。
2013年11月底,商务部将组织开展实地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城市,将限期整改。
业内人士表示,采用信息化系统进行监督和规范化管理,正是把中药材这一作为农副产品销售的特殊商品进行可控的规范化产品操作,通过一些基本电子信息系统的操作,将一切进入市场的中药材都像西药商品一样进行“身份证式”的管理,无论流向市场、公司、生产厂家、医院,都能在有效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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