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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布《饲料原料目录》修订意见浅析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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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8日消息,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部组织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部分饲料企业提出的《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建议

  8日消息,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部组织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部分饲料企业提出的《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建议进行了评审,决定将大豆磷脂油粉等4种饲料原料增补进目录,对豆饼等5种原料的名称或特征描述进行修订。

  修订内容如下

  1。增补“大豆磷脂油粉”进入《目录》。在“大豆磷脂油”(编号2.3.3)原料名称中增加“大豆磷脂油粉”。在特征描述中增加“或大豆磷脂油与载体(玉米粉、玉米芯粉、稻壳粉、麸皮)混合、干燥后的产品,粗脂肪≥50%”。强制性标识要求不变。

  2。增补“棕榈脂肪粉”进入《目录》。在“棕榈油”(编号:2.20.6)原料名称中增加“棕榈脂肪粉”。在特征描述中增加“或棕榈油经加热、喷雾、冷却获得的颗粒状粉末。产品不得添加任何载体,粗脂肪≥99.5%”。强制性标识要求不变。

  3。增补“瓜尔豆”进入《目录》。编号:3.4.1。特征描述:豆科瓜尔豆属(Cyamopsis tetragonoloba L.)的籽实。无强制性标识要求。

  4。增补“辣椒籽油”进入《目录》。编号:5.1.4。特征描述:辣椒籽经压榨或浸提制取的油。产品须由有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强制性标识:酸价、过氧化值。

  5。修订“豆饼”(编号:2.3.13)原料名称,增加“大豆饼”;特征描述和强制性标识不变。

  6。修订“豆粕”(编号:2.3.14)原料名称,增加“大豆粕”;在特征描述中增加“或大豆胚片经膨胀浸提制油工艺提取油后获得的产品”;强制性标识要求不变。

  7。修订“豆渣”(编号:2.3.15)原料名称,增加“大豆渣”;特征描述和强制性标识不变。

  8。修订“膨化豆粕”(编号:2.3.19)特征描述,去掉“或大豆胚片经膨胀豆粕制油工艺取油”。

  9。修订“棉籽蛋白”(编号:2.12.4)特征描述,去掉“以干基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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