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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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和全委关于年度工作“六个围绕、六个推进”的总体部署,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将围绕“一条主线(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三个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项目导向)”,突出“四个聚焦(聚焦重大项目、龙头企业、保障条件、突破政策)”,实施重点专项,努力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增长快于全市产业增长的目标,对全市经济平稳发展发挥引领作用,产业总规模达到1.2万亿元。其中,制造业部分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8600亿元左右,比上年增长10%,信息服务业完成经营收入3600亿元左右,增长20%。
按照全市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部署,全力以赴推进产业化工作,重点是:
1、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上海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完善本市推进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实施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提出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完善市、区、园区分工协作的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产业化项目库,开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化基地规划布局、命名及考核等工作。坚持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2、争取国家战略任务。按照有舍有取的要求,主动对接,落实分工,做到“机制对接、规划对接、专项对接、项目对接”,争取上海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承担更多国家任务。机制对接方面,建立本市相关委办的协同机制,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的沟通;完善委内综合处室和专业领域的配合机制,加强与国家部委牵头司局及专业司局的对口联系,做到主动对接、无缝对接。规划对接方面,争取本市更多内容进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项规划和项目指南。专项对接方面,组织实施国家已经启动的有关专项,并加强与国家部委有关司局的联系,跟踪专项启动实施的动态,推荐上海项目进入专项。项目对接方面,建立和充实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库,进一步落实本市配套政策。
3、启动实施重点专项。根据《上海市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和“十二五”规划,集聚资源,推进实施11个重点专项。
(1)大规模集成电路专项,加快实施华力微电子“909”工程升级改造项目,确保1万片生产线实现量产,推动2万片月产能生产线的建设工作;重点支持移动通信、数字电视等核心芯片设计,扩大刻蚀机、高端硅基材料等产业化规模,继续建设国家集成电路研发中心。
(2)民用航空专项,跟踪国家“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科技重大专项最新进展,争取航空发动机重大专项项目主体落户上海;重点培育民用航空制造业一级供应商企业,重点支持民用飞机大型复合材料部件及其工艺与装备等核心项目,鼓励国内外企业投资发展航空发动机、航电系统、液压系统等装备;预研祝桥东部和临港产业区内配套产品的布局规划。
(3)云计算专项,实施“云海计划”,建设典型示范工程,推动云计算应用,支持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立“云计算联合实验室”;建设上海云计算展示和体验中心,积极争取国家云计算示范中心挂牌;启动洋山云海数据中心一期建设,争取微软OFFICE365中国运营中心落户上海。
(4)物联网专项,组织实施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在健康医疗、城市安全、智能安防、交通管理等领域实施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积极组织企业承担国家物联网专项项目,强化微机电系统、传感器、组网技术、信息安全等关键环节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加强物联网标准体系建设。
(5)下一代网络专项(互联网、通信网、广电网),重点支持IPv6规范的G比特无源光网络等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重点支持TD-LTE多模融合芯片及终端的研发,重点支持移动互联应用软件开发。
(6)新型显示专项,加快突破AM-OLED量产工艺,研究启动高世代AM-OLED生产线建设;建设上海半导体照明研发和测试平台,重点推进映瑞光电LED项目,加快蓝光图形衬底项目落地;推动TFT-LCD中小尺寸面板关键配套产业发展,发展激光显示技术。
(7)智能电网专项,重点发展新能源接入与控制、大容量电力储能、高温超导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建设国家能源智能电网研发中心、国家智能电网用户端产品(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级技术研发平台;推进钠硫电池、流体钒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等储能系统示范运行项目,推动高温超导带材和超导电力设备加快研发和产业化。
(8)新能源高端装备专项,重点发展2兆瓦以上风电整机和发电机等关键零部件、第三代核电基于AP1000和CAP1400技术的核岛主设备等。重点推进中微、理想等MOCVD项目,理想PECVD、LPCVD项目,普罗新能源冶金法制取多晶硅装备项目等,形成批量生产和应用能力。
(9)智能制造专项,重点发展高端仪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及服务机器人,高端工程机械及施工设备,打造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集群。
(10)新能源汽车和汽车电子专项,加强科技、政策和配套设施的保障,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发展和使用环境的完善。重点推动荣威E50电动轿车和插电式荣威550轿车等产品批产上市,推动引进A123电芯等重大项目落户和联电、华域等电机项目批产;形成1000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应用规模;重点支持开发电动助力转向控制系统(EPS)和柴油电喷控制系统;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和车联网示范项目建设。
(11)卫星导航专项,重点支持卫星导航多系统(GNSS)兼容定位、通信辅助卫星定位(A-GNSS)等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重点支持北斗兼容其他GNSS的高精度定位测量接收机芯片、模块和终端产业化解决方案。
在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工程装备、高端软件等领域规划部署启动新的专项。同时,加强前瞻性研究,从世界产业走势、国家战略要求、市场实际需求出发,筛选一批上海有责任、有能力承担的新兴产业重点方向和重大项目,加强挖掘、培育和推进,为上海新兴产业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动力。
4、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加强项目管理,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管理,争取按期建成一批、达产一批。滚动推进在建项目,确保大型客机“三大中心”、中航商发研发中心和装试基地、天马4.5代AM-OLED等重大项目完成年度目标;推进华力微电子909工程升级改造、工程机械液压件等项目投产达产,继续跟踪推进益科博光热发电产业化、腾讯云计算、三一重工、中兴新动力电池等项目建设;推进已启动项目尽早开工,如中船长兴二期项目、上海理想PECVD和LPCVD产业化项目、上海普罗冶金法多晶硅装备基地项目、高温超导带材项目、蓝光凸图形衬底LED项目、智慧岛数据产业园项目、云海数据中心项目等。争取在谈项目早日落地,如中航-GE民机航电研发和民机航电产业园项目、核电控制合资项目完成产业化公司组建。争取微软云计算等项目落地。争取新增一批重大项目,坚持开放发展,带动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力争“招进一个、引进一群、形成一批”。积极推进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民用航空配套等领域重点项目落地。
5、建设产业创新体系。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推进一批重点新产品、新技术取得突破。完善国家级、市级、区县级企业技术中心体系,争取新增3-5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同时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跟踪推进一批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重大技术突破。如太阳能电池新技术、基于MEMS技术的传感器、高端数控与基础制造装备技术、深水动力定位控制系统技术等。深化产学研合作。与市科技、教育部门联手,加强企业与中科院上海分院和知名高校的联动,推进20家左右以企业为主体、以产学研为支撑的产业创新联盟,重点推进100个产学研合作项目,建立需求对接、专业对接、定期对接等渠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提高。加强产业知识产权和标准化工作。创建20家左右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专利新产品计划和新兴产业标准化专项计划,争取海上风电检测中心等获得国家级资质,争取新兴产业领域更多检测中心、测试平台、标准委员会落户上海。
6、加大示范应用力度。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的示范应用运营模式和工作机制,培育新兴产业市场需求,智能电网方面,重点推进杨浦新江湾城、奉贤南桥新城等示范基地,加快推进钠硫电池、流体矾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等储能项目示范;TD-LTE示范方面,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国家TD-LTE规模技术实验网试点城市建设,完成多模组网测试,推进移动视频监控等应用示范工程,推进浦东TD-LTE四网协同无线金融城和无线高科技园区示范区建设;云计算示范方面,在杨浦新江湾城社区开展“云中生活”试点,实现1户1T的建设目标,构建面向社区居民的综合云服务平台。建设上海云计算展示和体验中心,积极争取国家云计算示范中心挂牌,在电子政务、市民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等领域扩大应用范围;物联网示范方面,以规模化应用示范为牵引,带动核心技术研发、产业化及标准制定,继续推进浦东、嘉定、杨浦、长宁等物联网基地建设;新能源汽车示范,支持嘉定国际示范区建设,积极启动浦东、闵行、杨浦、松江和崇明等区县的新能源汽车应用工程,力争全市形成10个左右的新能源汽车综合示范应用区域。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全年新建500个以上充电桩。
7、完善服务企业机制。一是项目落地的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由市有关部门形成重大产业项目联合推进工作机制,通过统筹土地指标、优化审批流程等手段,加快项目落地。二是特殊人才的需求解决机制。会同市有关部门继续优化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紧缺人才特殊引进通道,努力构筑人才的问题发现、需求接收、问题解决的工作机制。三是发挥本市产业化服务企业工作网络作用。从服务网络全覆盖、信息快速传递、需求解决机制等方面,形成常态化的服务机制,着力解决好金融服务、资金支持、市场开拓等需求,加强生产要素保障,切实解决骨干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同时,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和落实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如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实施细则,支持新兴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等。
8、推进产业基地建设。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完善示范基地规划布局,做好基地的考核评估工作,将产业发展目标分解落实到区县和基地,会同区县加强对基地的指导,发挥其在项目引进、政策落实、示范应用等方面的作用。积极争取更多国家级基地落户,推进相关产业向基地集聚发展,争取若干有利于产业基地发展的支持政策落地,并研究一批与重大产业基地相配套的政策,在人才引进、土地管理、住房配套、项目审批等方面,继续制定并试行更具针对性的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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