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贯彻《条例》,依法治访工作取得成效
2010年全县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信访条例》,开展了宣传月活动。并把“依法行政、依法治访”作为信访工作切入点,以“集中处理群众进京上省到市来县上访问题会战”和“集中处理群众重复上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为载体,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一是信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县信访办把每周五下午定为集中学习时间,深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了整体素质,使工作人员在接待、调处工作中行为更为规范。二是信访人的信访行为得到了依法规范。县信访办将黑龙江省新颁发的《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排印成布告,发放到了全县各单位、各个乡镇和每个村、屯,使群众进一步懂得了怎样依法有序上访。
(三)开展会战,处理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
2010年按照省、市的统一布署,我们开展了两个会战。一是“集中处理群众进京上省到市来县上访问题会战”。二是“集中处理群众重复上访问题专项治理会战”。在两次信访会战中,市里共下交我县信访案件15起。县政府都按照市里的要求,提前上报结案,受到上级的认可和好评。在两次会战中,我们除了认真查处上级交办的案件外,还对全县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和上访老户及苗头性问题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全县共排查出群众上访和苗头性问题134件,已办结调处131件,还有3件正在处理之中,办结率为98%。我县一批上访老户的问题得到清理和解决。针对退伍老军字号反映住房难的问题,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各单位为老军人修建住房,解决了老军人的上访问题。上访老户田淑嫒因工龄有误,夫妻上访十多年,在县委、县政府主管信访工作领导亲自过问下,由相关部门联合调查,认真查档,得到了彻底解决,领到了补发工资。
(四)强化措施,确保了政治敏感期全县社会的稳定
我县在春节和全国、省、市三级“两会”以及市党代会召开之前都召开了信访稳定工作会议,选派得力干部到上级驻会接待我县上访群众,并按上级精神制定了相应的工作预案,对潜在、易发生的群访和越级访问题进行了细致的排查,采取了积极有效的稳控措施,使上述时期我县集体访和越级访数量降到了历年来的最低点。在“七一”、“八一”和“十一”等特殊敏感时期,我们着力作了企业军转干部稳控工作,积极为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由于措施得力,工作到位,我县未发生军转干部串连上访事件,确保了全县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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