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满完成了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工作任务。去年完成了市下达我县接收、安置军转干部22人(其中:计划安置19人,自主择业3人)的任务,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安置随调家属4人(其中:干部1人)。做好了5名(原已有2人)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的退役金核算、发放、医保等工作。
进一步加强了退休(职)职工的管理工作。一是按照到龄即退的原则,为167名正常退休的老同志办理了退休手续,二是严格按照政策和办事程序对申请病退休(职)的166名同志进行了病退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严格审查了年龄、工龄及工资,并及时办理了病退手续。三是为退休干部办实事,服好务。坚持调查研究,解决退休人员实际问题,一年来接待老年人来访520余次。四是继续坚持平时与节日相结合的慰问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483名精、瘫、癌病员和特困人员进行了重点慰问,开支经费5万余元。促进了全社会尊老敬老风气的形成,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继续抓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执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根据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印发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重新制定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廉政承诺,印发了《县人事局干部职工廉政承诺》和《县人事局领导班子廉政承诺》,向社会公开了承诺廉政规定。在8月开展了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执行力”为目的的全县干部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推行人事工作特约监督员制度,我们从各行业、部门聘请了10名人事工作特约监督员,对涉及到人事工作中录用、调配、考核奖励、工资职务升降等热点问题,加大了民主监督的力度,约束了工作人员的权力。加大了执纪力度,深入开展“三项清理”。认真开展了对一九九八年“推公入轨”后,未按考录程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进行了清理,对符合省定考试条件的人员,组织参加了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和不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按照上级规定拟出了清退方案。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专项清理活动。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对机关行政性事业收费及经费开支进行了严格监督检查。在经费开支报销中,坚持“一支笔”审批,报销发票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说明用途,经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行为的产生。在今年县审计局对我局进行了例行审计,未发现任何重大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今年局纪检组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调查处理了涉及工龄更改、职称评定、干部聘用、人员调配等问题的信访案件6件,督促清退了高屋警务区违规使用的临时人员1名。积极配合协助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调查群众反映中,涉及人事方面的信访案件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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