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治大于“法”治。即人大于“法”、情大于“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仅“投机倒把”,蔑视“法律”,而且企业内部运营,也不是靠“法”治,靠机制、靠系统,而是个人靠权利、靠命令、靠指挥,来使企业正常运转。一家私营食品企业,从产值几千万,到目前的两个多亿,一直都是“人治”天下。不可否认,私营企业在创业初期,“人治”因灵活、决策阻力小而使企业“船小好调头”,从而更容易获得发展机会,但企业再上一个台阶和层次之后,“人治”大于“法治”便暴露出诸多弊端:首先,用命令和指挥手段去操控企业越来越不灵,原因是企业大了,部门多了,命令有时“鞭长莫及”。其次,“人治”大于“法治”,,使员工产生越来越多的不满情绪,他们迷茫、困惑和抱怨,而积怨一旦加深,人,也就离走不远了。
原因三:企业任人唯亲,人才“四面楚歌”
一位在私营酒厂担任营销总监的朋友给笔者打来电话,说企业里一些部门要职被老板亲戚占据,身边“底细”颇多,他说话、办事都得小心翼翼,唯怕说错了什么、做错了什么,他感觉他现在的处境是“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快要面临“四面楚歌”了,这让他很惶恐不安。
在私营企业,类似这位朋友的遭遇很多。由于私营企业刚开始大多都是家族企业或合伙企业,为了“安全”起见,使用的基本上都是与企业负责人有“血缘”关系的“自己人”,这些“大伯、二叔”、“三姑、四姨”等等亲戚,一旦在企业担任职务,外面的人才便很难施展开来,理由是:
1、没有言论自由。基本上都处于被监控的状态,甚至连他们使用的办公电话都是串线或被“窃听”,使人“噤若寒蝉”,心里倍受压抑。
2、行为处处受限。每个人都想在新的企业、新的环境“建功立业”,而要想实现这一切,就必须要对企业的“诟病”大动“手术”,也就必然要触及一些部门及人员的利益。而私营企业由于各部门都是亲戚连亲戚,“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旦他们感觉有人动了他们的“奶酪”,便会联合起来,纠集一处,“群起而攻之”:或向老板打小报告、说坏话,或对其大加威胁和恐吓,以致让人“孤立无助”,最后不得不愤愤而含恨离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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