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的本质是一种债权,下面是欧洲金融租赁联合会对金融租赁的一般性的定义:“金融租赁是出租方和租赁方以书面形式达成的协议,在一个特定的期限内,由出租方购买承租方选定的设备和设施,同时拥有的所有权,而承租方拥有使用权。”从这个简单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构成金融租赁的几个关键要素:承租方主体、出租方主体、期限、租赁标的。而随着市场的发展和需求的多样性,金融租赁的表现形式已经非常的丰富多样,出现了许多新式的租赁服务,比如回租、委托租赁、转租赁、合成租赁、风险租赁等,但总起来讲不外乎两种基本的模式,一种是出租方将标的物购买后移交承租方使用,另一种则是将购买标的物的资金以类似于委托贷款的方式交给承租方,由租赁方购买既定的标的物。而通过金融租赁实现融资的基本特征在于承租方的最终的目的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从期限和金额上来看,租期通常会接近标的物的使用寿命,在金融租赁相对成熟的市场中,这个期限一般界定为设备使用寿命的75%,而从租金的总额度上来看,也会接近标的物的购买价格,通常界定为购买价格的90%,或者双方约定在期满后承租人某种方式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
金融租赁适用的范围也非常广,对于企业来说从厂房、设备、运输工具甚至软件、信息系统都可以适用,无论是大型的国有企业、医院,还是中小型的企业,都可以采用金融租赁的方式。同时金融租赁还具备了这样几个特征,第一,可以获得全额融资,第二,可以节省资本性投入,第三,无须额外的抵押和担保品,第四,可以降低企业的现金流量的压力,第五,可以起到一定的避税的作用,第六,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用作长期的贷款的一个替代品。
上述的诸般好处,似乎金融租赁成了一剂万灵药,什么样的融资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而且还很容易给人一种“空手套白狼”的错觉,似乎可以实现“无中生有”的功能。但是仅仅作为金融工具的一种,金融租赁不可避免的有自身的诸多限制,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它所能满足的需求的总量是有限的,同时也具有比较强的风险收益特征和行业的指向性,不是任何一个企业或者个人都可以从这里找到自己的方案。更不可能是“空手道”的概念。从总量的角度来看,国内目前金融租赁相对侧重的行业是医疗和公用事业类,但是针对中小企业的租赁服务也在逐步增加;在企业规模上也有一些对资产、经营状况的硬性指标的要求,金融租赁公司有一套严格的审核手续,通常首先会对企业及其融资项目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其次,是对项目盈利能力的一个判断,而这一点与租赁公司收取的租金或者利率以及租赁期限有着紧密的关联,通常金融租赁的总成本会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最后就是从金融租赁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对于标的物有着严格的要求,通常集中在具有一定抵押意义和可变现的设备、厂房等物品上,部分租赁公司还将标的物限制在特定的行业和应用领域中。此外,作为融资方或者承租方还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保证金,额度相当于总的融资额度的20%左右。
上一篇 : 中国企业家都应该补上危机公关这一课
下一篇 : 切菜机 切菜机哪个牌子的好用?切菜机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