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在任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由于在实施任中审计时,被审计对象尚在领导岗位,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因此任中审计比离任审计的审计环境更为复杂,审计工作的难度更大。本文拟对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和克服困难的对策谈几点看法。
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审计协调难。一是审计机关与审计对象矛盾更为直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直接涉及干部切身利益,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处理,审计机关与审计对象会持不同的意见,审计对象甚至会有明显的抵触情绪,提出各种理由不在征求意见书上签字、直接到上级部门“讲客观”、打“小报告”的情况时有出现。因此,审计矛盾变得更为直接。二是当前审计管理体制影响审计独立性。审计机关受本级政府领导,经费由地方政府供给,干部的使用、调动、任免权在地方,只有业务工作由上一级审计机关管理。实质上,审计机关的实际管理权在地方政府。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与本级政府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更有地方的利益关系,因此审计机关很难保持超然的第三方地位。
审计取证难。一是来自审计对象的阻力。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一时对审计产生抵触,很容易指使或插手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书面材料、财务资料等,这直接影响审计取证的质量,造成判断错误,影响审计评价的公允性,增加审计风险。二是来自审计机关内部的风险。主要是质量控制机制不健全,如审计计划与审计方案制定的不科学、审前调查工作不细致到位、审计程序不当、审计范围受到被审计单位的限制、依赖未经证实的被审计单位的陈述或解释、被审计单位欺骗审计人员。此外,审计人员过于信赖自身工作,认为任何重大错报都不能逃过他的耳目等等,都不足以保证审计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法性。
审计评价难。一是审计内容具有综合性。从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规定》中可以看出,任期经济责任包含了财务、法纪、效率以及社会等方面的责任内容,是一个比较综合的概念。相应地,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就是一个要求鉴别其多方责任履行情况的工作。因此,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具有融合了财务审计、法纪审计、绩效审计、社会审计内容的综合审计的特点。二是审计评价还缺乏统一的法定依据。我国目前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业绩考核标准是比较模糊的,对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直接责任界定也不清楚,缺乏党政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优劣的判断依据,审计评价的尺度难以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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