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会计诚信缺失的成因
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体制创建初期,市场发育还很不完善,这就给不讲诚信的人有空子可钻,恢复会计诚信绝非一蹴而就。是什么原因导致会计诚信缺失,笔者认为:
1、社会环境是背景。有意识的做假,与社会大环境分不开。引用中国证监会主席周道炯在一次论坛上的一段话,中国企业的会计实在是很难做的,去银行贷款要将资产做大,去税所交税要将收入做小,向上级邀功要将利润做大,欲私设金库需将利润隐瞒……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身为会计人员所面临的社会大环境。现在这个环境就是“谁造假,谁得利”。大家都在造假,造假者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上市、贷款等有利可图的机会,而造假的收益远大于其成本,造假者们何乐而不为呢?
2、法律规范不健全是空子。有些会计领域现在还无法规;有些会计领域有法规、制度,但是执行起来相对较难或者是不执行,有些会计政策法规不是很完善,执行起来可\"变通\",很容易得\"利\"。有些会计方面的法规制度过时,需要修订;另外会计道德规范还不够健全,宣传教育不够到位,法律制度不健全,导致会计造假者有空可钻。如:目前对上市公司和证券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惩处,除了刑事制裁和行政处罚,尚缺乏与之平行的民事赔偿机制,特别是缺乏股东集体诉讼制度。这一制度旨在使广大中小股东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能够以集体诉讼的形式向违法者提出索赔。一旦此种规定出台,违法者最可能的下场是倾家荡产,甚至连东山再起的机会也不可能有。
3、利益驱使是诱因。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一些单位的管理层,在单位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下,失去了理性,走上了唯利是图的道路,不惜铤而走险,采用会计造假等手段谋取利益。\"会计造假的受益主体很多,单位和领导及高级管理人员,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员可以因为“业绩优秀”而谋取更高的职位,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帮助做假的中介机构可以因为“增加业务”而得到更多的收益,甚至职工也可以因为单位的“效益好”而多拿工资奖金……,他们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胆大包天,就其动因无非是,造假者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其造假成本,在这样的情况下,又有多少人能自觉的恪守诚信原则呢?可见,见利忘“义”是会计诚信缺失者的主要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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