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漏洞
国资委成立之前,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俗称“两办”)也曾发布《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
与当年“两办“颁发的规定相比,“7号令在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上更加明确,解决了审计工作中可能碰到的一些纠缠”。
该人士向记者指出,7号令划定了详细的审计范围,有利于审计工作的开展。
在一些“事故多发地带”,或是存在隐患时,7号文作出了特别规定。
比如审计内容将包括:企业重大投资的资金来源、决策程序、管理方式和投资收益的核算情况;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大额采购与租赁等经济行为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涉及的证券、期货、外汇买卖等高风险投资决策的审批手续、决策程序、风险控制、经营收益或损失;改组改制、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兼并破产、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行为的审批程序、操作方式和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再比如,一旦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审计机构就有可能及时介入。
“如企业发生债务危机、长期经营亏损、资产质量较差,以及合并分立、破产关闭等重大经济事件的,应当组织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甚至企业财务负责人也要接受相应审计,这是以前所有审计规定中都没有涉及的。
“第二把刀”
除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以外,7号令还将通过审计工具,促使国企负责人不得不在经营业绩上下苦功。
国资改革专家和审计业资深人士同时向记者指出,7号文的一大亮点是引入绩效审计和管理审计。
“绩效审计”对中国来说还是个全新的概念,它主要是对一个组织利用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的评价。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绩效审计在政府审计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美国甚至达到了80%以上,而中国还停留在财务审计阶段,更关注的是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上一篇 : 海外市场不断萎缩 中国光伏前景未明
下一篇 : 酸奶机 如何用酸奶机做好喝的酸奶?酸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