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批单”指外贸企业采用单票对应法申报退税时,如进货有结余,则需要将结余部分开具分批单进行分割,以此反映结余进货金额的票据。分批单作为进货凭证的替代物,具有进货凭证的地位和效力,它等同于进货凭证可以申报退税。
由于全国各地对外贸企业管理存在多种地区性的概念和不同理解,出口退税项目开发组提出了“关联号”这个纯逻辑性概念,用来表示一笔“出口业务”,构成申报退税的进货和出口的关联关系,同时也作为出口退税申报、审核的最小单位,一直沿用至今。
一、关联号的基本含义
作为外贸企业,在申报退税时,应先进行业务的配单,即先将用于申请退税的原始凭证收齐,然后根据其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和关联性,进行进货凭证与出口凭证的关联对应,保证出口退税的准确。
“关联号”就是将退税凭证组织在一起,使购进与出口有了对应关系;“关联号”是进货数量和出口数量对应的桥梁,是仅用于单票对应方式下的进货业务和出口业务的唯一关联,以关联号为最小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单位,每笔计算出口退税额。即同一关联号下,进货和出口数量等同。
二、关联号下退税计算
关联号下的退税计算是:在关联号内按同一商品码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每笔出口的实际退税额,出口和进货均不结余。
根据出口企业设定的关联号,系统将该关联号下的所有增值税发票按商品代码加权平均,计算出平均单价及平均退税率,再与该关联号下报关单出口数量乘以平均单价再乘以平均退税率计算出企业的出口退税额。
进货采取按同一商品码下的商品汇总生成“平均单价”、“平均退税率”以及退税进货的总数量、总计税金额、总可退税额。平均分配至出口数量中计算出口退税额。
1、对于一票出口对应一票进货和多票出口对应一票进货方式
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单价×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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