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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构建和谐国税的有效途径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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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坚持优化服务,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

  优化税收服务是构建和谐国税的重要手段,是密切征纳关系的有效形式,这就要求我们一是要更新服务理念,全面推进纳税服务向深层次发展。要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使税收工作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二是改进服务手段,全面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效率。进一步优化划卡申报、电话申报、邮寄申报、网上申报等多元化的纳税申报方式,努力提高税收信息化管理水平。开辟网上服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实时传输,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业务咨询,提升纳税服务的科技含量。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服务需求。以\"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为目标,准确把握纳税人所念、所想、所需,不断创新纳税服务的方式,突出纳税服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方法的艺术性,实现\"办税服务零距离、办税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办税程序零障碍、法规政策规定之外零收费\"。四是完善考核机制,建立纳税人合法权益和服务质量保障机制。设立服务投诉电话和征求意见箱,聘请特约监察员,印发服务监督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确保社会各界意见反馈渠道的畅通,最大限度地保障纳税人合法权利的实现。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评议评价机制和服务质量、效果的保障制度,建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将纳税服务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税收工作的主干线。

  三、坚持依法治税,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执法环境。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是检验税收工作成败的一个基本标尺,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核心和重心。我们要时时刻刻把依法执政、依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的始终,为和谐社会营造一个公平的税收法制环境。

  一是要建立健全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按照依法定责、责权相当的原则,制定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采取目标考核、督查督办等措施,加强对责任落实的监督和考核,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督促广大国税干部自觉加强法制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提高自身素质,确保税收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从而形成执法讲依据、工作依程序、办事论责任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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