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资讯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关于我国增值税会计模式的思考

关于我国增值税会计模式的思考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5

浏览量: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股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出现,一方面使企业的会计揭示的差异性增大,另一方面各利益主体对会计揭示的内在要求增加,已初步具备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环境和条件,以“财税分流”的增值税会计模式取代“财税合一”的增值税会计模式势在必行。

  二、“财税分流”的增值税会计模式

  我国的增值税会计模式应规定,平时企业财务会计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存货的购进和销售进行核算,期末按税法的要求对差异进行调整,使财务会计提供的信息符合税法的要求。由于增值税的计算是按扣税法计算应交税款的,其差异只影响到当期的应交税款,因此,对进项税额进行调整的差异作为当期的损益处理,对销项税额进行调整的差异直接调整当期的应交税款。

  按现行制度规定,增值税均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及其明细科国核算。在“财税分流”的增值税会计模式下,为了体现赊购、赊销的公平性及纳税人的赋税能力,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增设“待转进项税额”和“待转销项税额”两个专栏。“待转进项税额”的借方反映赊购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应付未付的增值税额,贷方反映支付赊购的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增值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的借方反映赊销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未收的增值税额,贷方反映收到赊销的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增值税额。“财税分流”的增值税会计核算的步骤有:

  1、保持财务会计核算的独立性,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购进和会计销售进行确认和计量。

  (1)购进贷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为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可比性,不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额,计入“进项税额”专栏,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商品采购”、“管理费用”等;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购进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若采用赊购方式,按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先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转进项税额)”科目,待支付款项时,再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上一篇 : 面板持续涨价 液晶电视价格“水涨船高”             下一篇 : 点菜柜 点菜柜的技术性能有哪些?点菜柜的

版权声明:

  1.华商贸易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 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联系邮箱:me@lm263.com

 

 

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投资理财 | 企业管理 | 成功励志 | 市场营销 | 范文大全 | 智慧人生 | 创业指南 | 贸易宝典 | 百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