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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海一枝文明花
---陕西省**县国家税务局精神文明创建纪实
**县国税局于1996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后,积极着手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局的领导下,在省市县三级文明委的大力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以建设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为突破口,以优化文明服务窗口,实现法治高效的税收征管,树立优良的国税形象为目标,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奋力拼搏,赢得了“两个文明”建设的双丰收,**县国税局于2005年1月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夯实基础,保证创建规划实现
继1996年**县国税局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之后,就始终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作为**县国税局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奋斗目标,坚持一届接着一届干,把创建定位于促进各项工作任务上。从高标准、严要求角度出发,以创建动力为压力,以创建促进税收中心工作完成、以创建促进队伍素质提高、以创建促进基础设施健全、以创建促进对外宣传树立国税形象,不断向精神文明建设的纵深努力开拓进取。
强化领导,精心部署。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国税局把文明创建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了长期的创建规划1个,分步实施规划8个共计110余款,并根据创建规划与下属各单位层层签定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责任书,使整个创建工作从领导到一般干部,层层责任明确,形成了级级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良性共识。
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几年来,**国税局把健全各项制度,作为落实“两个文明”建设工作任务的一项重大事项来抓。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完善了《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干部队伍半军事化管理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创佳评差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岗位责任制综合考评办法》等25个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了一整套规范、科学的精神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使全体干部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行为准则,将“两个文明”建设的一切活动都纳入制度的管理之中。县局还成立了督查督办考核办公室,将制度进行了量化,分政务、业务两大类共计187条(款),逐项进行打分考核,做到了“月考核、月通报、季兑现”。从综合考核情况看,考核制度和激励措施对全局各项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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