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小欧洲”(比邻法、德、意等国)、稳定的通货、保密的银行制度、领先的全球贸易和保险及友好的税收政策,使得跨国公司纷纷做出这样的选择。
“大公司总部聚集在一起便于交流,虽然管理成本较高,但经营效益也会更好。”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储敏伟教授说,“从避税的角度看如果有利可图,中国公司也可以考虑。”
普华永道日内瓦税务服务合伙人克劳德苏丹先生说,在日内瓦设立中国公司海外总部,不仅享受在日内瓦的税收优惠,还可以享受在其他国家子公司的税收优惠。
以日内瓦大公司为例,日内瓦征收的所得税只在外国(日内瓦本地无业务)原始净收入的4.1%和11.2%之间,而外国子公司的所得税率将由此前的30%多降低到10%以下。
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认为,日内瓦和处女群岛的性质完全不同。他特别提到,在日内瓦投资的公司须面向当地和欧盟市场开展实际经营,而在处女群岛等地注册离岸公司,不能在注册地当地开展实际业务经营,只能从事非居民间交易,因而通常仅仅是一个旨在作为资本运作、避税操作乃至洗钱的“壳”而已。
截至目前,已有近百家香港红筹上市公司在开曼、百慕大等地注册,其中不乏中国联通(0762.HK)、中国移动(0941.HK)等“名流”。
日内瓦避税路径
相比离岸公司的便利操作,梅尔给出了中国企业在日内瓦的避税路径。
这个路径图包括五个步骤。其中第一步是在中国国内取得成功,分别是:由总部领导的生产工厂及分销机构;国内市场的成功及在国外市场的潜力让国际化成为可能;建立国外市场交易,分销及销售活动。
接下来的第二和第三步则是进军外国市场,要求国内企业从国外寻找商务合作伙伴;与贸易合作伙伴合作;在国外有自己的总进口商。
第四步是至为关键的。中国总部发展到建立起生产、分销、销售、物流、市场和研发各个系统后,也在海外建立起自己的子公司。这些子公司主要负责产品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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