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在管理中搞好党员教育,在教育中加强党员管理,使每个党员真正做到在组织之中,在活动之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个党员必须把自己置身于党的组织之内,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在其积极工作。
二、党员要积极参加党小组、党支部、党总支和党委召开的党员大会,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按时参加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三、党员要主动接受党的培养和训练,参加党课学习,阅读党刊和党内文件,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加强自身建设。
四、党员要定期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如实地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求得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党员在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什么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要求,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
五、党员要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接受党外群众的监督,加强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
六、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可以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必须自觉地按期按规定交纳党费。
七、对党员无故不过组织生活、不参加党的会议,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必须给予党纪处分,直至除名。
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内监督的内容:
1、政治纪律监督:在工作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允许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抱消极应付、甚至抵制反对的态度;绝不允许干扰、压制或破坏改革开放的进行。
2、组织原则监督:各级党组织、每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内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领导制度。禁止“一言堂”、“家长制”的不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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