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接待动态化。在认真落实院长、庭长接待日制度、庭长信访值班制度的同时,我们推行了信访情况每月通报和重大信访定期摘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院长办公会议,专题分析信访动态,研究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我们还规定,凡新进中院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先从事信访工作一年以上;拟提拔的业务庭中层副职,先到立案信访岗位锻炼3-6个月,从而形成多层次的动态格局。
(四)接待人文化。坚持以人为本,热情、文明接待。在立案信访场所安置了空调,配备了桌椅、笔墨、饮水机、报架、老花镜等,还印制了多种诉讼资料供当事人免费索取,同时要求信访工作人员做到“五个一”和“六个平等”。“五个一”即对来访群众要有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张椅子、一杯茶水、一番方便,“六个平等”即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平等对待,生人与熟人平等对待,本地人与外地人平等对待,有人引见与无人引见平等对待,“穿皮鞋”与“穿草鞋”的平等对待,不吵不闹与吵吵闹闹的平等对待。此外,我们还设立了信访专项救助基金,院里每年拨款2万元,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三、突出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信访处理工作良性循环
涉诉信访不同于行政信访,它不仅具有诉讼性、程序性特点,而且还将长期大量存在。只有深入研究涉诉信访工作规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每件信访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才能促进信访工作良性循环。为此,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尝试:
(一)建立了严格的初信初访回复处理制度。正确、及时地处理初信初访是做好信访工作的第一步,可以防止来信转化为来访、初信初访转化为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并进而形成上访老户。我们为此制定了《来信来访处理暂行办法》,按照热情接待、严格审查、限时处理、件件回复的要求,认真对待和处理初信初访工作。针对部分委托代理人存在恶意信访,我们规定只有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父母)亲自初信初访才予接待。同时对信访件按涉及个案审理执行、反映法官违法违纪和不属于本院或法院处理范围三大块,分别分流到审判庭、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并限时办理,由立案庭回复当事人。从而确保初信初访做到了件件审查、件件限时、件件答复。为提高初信初访接待处理质量,我们还制定了《预约接待制度》,按照“谁主管、谁承办、谁处理”的原则,在接待人员摘录信访内容和填写预约接待卡后,与申诉来访人预定,由相应的院领导、业务庭庭长接待,提高初访处理的“对口性”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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