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小行业的生命周期不一致。一般说来,银行业较为成熟,相较而言,证券业和保险业仍处于成长期,这意味着存在金融各业间收入丰歉互补的可能。从而对于金融从业机构而言更倾向于混业经营。
目前,国内的金融机构除了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外,还有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用担保公司及经过特别审批的金融控股公司等其它金融机构。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投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包括商业银行在海外投资注册的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但是我国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禁止其它的一个实体同时持有保险、证券和银行的股份,这就为产业资本投资金融业提供了广阔的操作空间。
进入金融业的方式与策略
企业能否进入金融业并无标准,关键取决于企业自身设定的目标和应对风险的管理能力。
1、进入方式:
企业集团进入金融业的方式主要有全面进入和战略性进入两类。全面进入是以金融业作为企业集团的一个战略发展方向,通过对某些金融机构实行有效控制,并以其作为资产整合、资本运作的平台,最终使金融业成为集团重要的经营方向;战略性进入则是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投资金融业,与金融机构形成战略联盟,使之为自身的资本运作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2、进入策略:
根据企业集团对金融业熟悉程度、掌握的资源状况、人才储备情况等因素。企业集团进入金融业有三个阶段:
初期:根据目前企业自身实力及现有业务特点,选择单独进入某一小行业。
中期:逐步扩大范围,介入多个领域。
后期:混业经营。通过对企业集团掌握的金融资源进行整合,统一协调,共同发展,使得公司控制度提高,使金融业务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并对其他业务形成有力的支撑。
作为资本运作平台的综合性金融机构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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