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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攻略:如何识破十大招聘骗术?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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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求职过程中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骗局,诸如将推销员宣传成“市场部经理”等。那么,如何才能有效规避求职陷阱?下面对求职中常见的十大骗术进行了专题盘点,并列出对策,无论你是应届生、还是职场老人都应提高警惕。

骗术六:以名企招工为幌子

求职者口述:在网上偶然看到一家职介机构可推荐求职者进入500强企业就心动了。咨询下来对方要求我先交1500元的费用,才能安排推荐。为了能进500强,就在网上付款了。谁知道我付了款后,长达1个多月,对方却迟迟不给我介绍工作。一次次催促,对方就一个答复:等联系好了会通知你。

专家建议:一些求职心切的毕业生见到“包你进500强”的广告就信以为真,最后不仅心愿落空,付出的种种费用也统统要不回来了。“黑中介”千万不能信。

骗术七:月薪8千缩水变3千

求职者口述:我在网上看到招聘广告,月薪8千元招“IT经理”,想着自己专业对口就去面试了。面试了两轮,最后才知道什么月薪8千哪,试用期就3千,还是税前工资,转正后通过各种考核再加上绩效奖金才有可能达到8千。抱着“以学习为主”的想法就先签了试用期合同,但才2个月,对方就以“没有发展潜力”把我给开除了。

专家建议:对于诸如此类“挂羊头卖狗肉”的招聘伎俩,毕业生一定要警惕,清楚自身实力,从基础做起,逐渐展现自己的才华,不要轻信高薪诱惑。

骗术八:不签劳动合同

求职者口述:毕业一个月前,我与一家私企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后,那家单位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而我也没当一回事。在辛苦工作了4个月后,公司突然把我裁员了,最后我什么赔偿都没得到。

专家建议:《就业协议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单凭《就业协议书》,学生正式报到就业后的劳动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骗术九:忽略合同条款

“被交”违约金

求职者口述:我与一家公司签合同时还未毕业,但公司要我先进入实习期。在两个月的实习期,我只拿到1500元实习工资。实习结束后,我以为工作已经敲定就打算回学校修完剩下的课程,9月再回到公司正式上班。但我向公司请假时,公司却以合同中“工作前两年不得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条款为由,认定我违约,最后我不得不交了高达2000元的违约金。

专家建议:由于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很多用人单位都提出了一些明显的不合理条款。在合同中,有些单位设置一些模棱两可或带有诱惑性的条件,毕业生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慎重签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骗术十:“招而不聘”陷阱

求职者口述:我参加了很多招聘会,但问询下来发现很多公司其实根本就不打算招人。有些只是小企业借机来做宣传,还有一些就是走个形式而已。

专家建议:学生在求职前,要对企业的情况、招聘职位有全面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以免费时费力,无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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