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保留意见,会计师还对公司年报出具了两项解释说明段以提醒报表使用者。首先,注会指出,2005年6月23日大众公用接证监会上海稽查局通知,对公司立案调查。其次,公司孙公司上海杰奥燃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贷款2.5亿元给上海煤气发展有限公司已全部逾期,截至审计报告日尚余委托贷款2.17亿元未收回。
公司方面如何说明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大众公用董事会在年报中进行了详细说明,监事会也发表了独立意见,两者均认为,1.4亿元资产的权属不存在问题。
公司董事会表示,对立信出具了保留意见并加说明段的审计报告表示认可,但上述大众燃气1.4亿元一次性入网费的归属在2001年合资时已经过必备的法定程序予以界定明确归大众燃气所有。言下之意,该笔资产的权属并不存在争议。
董事会还称,停牌期间,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主持下就此事进行了大量的协调工作;为了尽快使公司股票恢复交易,最大限度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改革重组处的意见,出具了2004年度财务报告;至于孙公司上海杰奥燃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煤气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2.17亿元的还款,目前正在实施中。公司监事会的独立意见和董事会意见基本一致。
几点疑问不得不说
虽然大众公用年报已经面世,但不容回避的是,这1.4亿元资产的权属问题并没有解决,眼下的会计处理方式只是缓兵之计,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使公司年报尽快出台,否则,盈利几千万的大众公用将面临\"戴帽加星\"的尴尬。但这种处理方式毕竟只是暂时的。眼下,至少有这样几个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首先,这笔早在2001年就存在的资产为何到2004年才出现权属问题?其次,这笔资产的权属究竟该由哪个部门决定?而对于该笔资产的会计处理方式又该由哪个部门说了算?第三,如果其归属不属于大众燃气,对上市公司将产生怎样的影响?第四,从未有过不良记录的大众公用此次被稽查是否与这笔资产的权属有关?对于这一系列影响公司发展的问题,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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