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抓征费任务旬通报月讲评,掌握工作进度。这一作法,是我县运管所的老传统,曾经多次受到上级的肯定。我们要求所有的征收单位,每十天向县运管所财务报一次账,实行票款两清,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公开通报。通报的内容包括各单位本旬任务完成情况、累计任务完成情况、全所名次排列等等。通过及时通报情况,使各单位能够准确掌握进度,同时也将竞争机制引进到日常征费工作当中来,使大家都不甘落后,奋勇当先,互相赶超。与此同时,每月月底,县运管所都组织各征收单位骨干召开本月工作讲评会、征费工作小结会,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通报本月征费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征费形势,部署安排后段征费工作。
三是抓征费工作日常督战,适时解决新问题。征费包干后,我们并没有一“包”了之,而是注意及时掌握形势,分析问题,随时解决阻碍征费工作的矛盾。特别是对那些一度相对落后的征收单位,进行深入剖析,找出症结所在,制定可行措施,确保迎头赶上。由于我们理顺了征费工作机制,明晰了征费工作人员的责任,往年8月底才能完成的任务基数,今年4月上旬便完成了。
二、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征费行为
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征管队伍的工作热情。要确保责任制的成功实施,防止因征管工作力度加大而发生公路“三乱”,我们以健全规章制度作保障,严肃征费纪律,规范征管行为。
自去年四月以来,我们以建立一支作风严谨正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先后开展了交通行政执法宣传月等项活动,出台了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规定和《黄牌警示停职待岗制度》,排除重重阻力,对“5·14”等4起违规行政执法行为当事人进行了照章处罚,分别给予县运管所2名副所长、1名站长和3名副站长等7人黄牌警示、停职待岗、收回行政执法证、罚款等处分,较好地规范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
今年初,县运管所根据往年的工作经验,制订了“三个严禁,三个不准,三个反对,力争四个确保”的征费工作纪律,更进一步规范了征费工作人员的行为。即:严禁跨辖区征费、严禁跨辖区套费、严禁随意降低标准收费;不准巧立名目、擅自提高征费标准乱收费,不准收钱不开票、多收钱少开票、只收钱不开票,不准压票不报、坐支挪用规费;反对收人情费、关系费,反对包庇纵容无费车参运,反对甲费乙开套取县所资金。确保依法征管,不出现公路三乱;确保征费工作秩序优良,全局稳定协调;确保应收必收,有收尽收,严防规费流失;确保上解及时,足额入库,不发生呆死帐,不出现票款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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