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积极推进企业财务与业务一体化的工作。财务管理的最高层次是业务和财务的完美结合,即财务和业务的一体化。因此,应用统一的计算机财务管理软件、实现财务信息与业务流程一体化,进而逐步引进、消化、开发使用国际先进的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软件,是企业内部信息化发展的基本方向。企业应结合实际,积极引进开发运用统一的财务与业务一体化的管理软件,逐步实现生产经营全过程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集成和数据共享,保障企业预算、结算、监控等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高效化。
(二)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完善结算中心制度,实施资金的集中管理。
预算作为一种控制机制和制度化的程序,是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有效模式,一个健全的企业预算制度实际上是企业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体现,预算制度完备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的重要保证,也是企业进行监督、控制、审计、考核的基本依据。企业要切实改变目前财务预算形同虚设的状况,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机制,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实施预算的编制、分析、考核制度,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收支纳入严格的预算管理程序之中。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为资金的全面预算和及时结算提供了可能,从而使资金的集中管理成为可行。企业要以资产为纽带,实行分级预算,母公司应侧重搞好投融资预算,以资本经营预算为主,实行资金的统一筹划,集中管理;子公司要以生产经营预算为主,加强成本费用和资金流量预算。预算一经确定,即成为企业内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定依据,不得随意更改。
(三)推行企业会计委派制和内部审计制度,强化财务的监督与控制。
1.推行会计委派制。目前,国有企业还存在所有权结构单一,所有者缺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监事会的监督乏力,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等问题。如何强化企业集团对其参股或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监督与控制,客观上需要寻找一种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机制,以保证资金的集中管理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要结合本企业集团实际情况和特点,实行财务总监、财务部长下管一级等形式多样的会计委派制,强化事前、事中的及时监督,同时,确保集团内统一的财务管理软件的有效运行,切实维护出资者利益。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大型企业和资产经营公司,可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并进入企业董事会,对委派机构和企业董事会负责,有条件的企业也可采用财务部长下管一级和直接委派财务会计人员等方式,有效地防止信息不对称和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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