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宗旨,对共产党员来说不单是个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工作职责、工作内容,是检验工作成效的基本准则。体现在工作上,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到利为民谋、功为民建。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还是为个人谋私利,是衡量领导干部政绩观正确与否的分水岭。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的最大追求,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创造政绩的最高目的。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我们的政绩是在带领人民群众艰苦奋斗中干出来的,离开了人民群众这个主体,就不可能有什么政绩。同时,人民群众也是政绩的评判者。评价领导干部的政绩,最根本的是要看广大群众是否认可,看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增强群众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树立领导就是服务,公仆就是责任的观点。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要深怀爱民之心,牢记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号令,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把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作为第一目标,真正做到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群众疾苦急于一切、群众呼声先于一切,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得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要把群众利益放在个人的荣辱得失之上,即使对自己升迁有风险的工作,只要是对老百姓有利的,宁可牺牲自己的利益也要为老百姓去做。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三个符合”,即作决策、办事情、干工作要符合当地客观实际,符合客观规律,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量力而行与尽力而为的关系、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要做到“四不”,即不搞好大喜功的形式主义、不提不切实际的漂亮口号、不做空洞无物的数字文章、不建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对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存在消极思想,错误理解为不要政绩,进而不敢谈政绩,不愿谈政绩,不想出政绩,把正常的政绩等同于“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这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我认为,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有政绩意识,要理直气壮抓政绩。农民种地要收获粮食,工人生产要制造产品,科学家搞实验要出科研成果,干部为官要出政绩,这都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否则就是无效劳动,就是失职。人民群众痛恨胡作非为的干部,也看不起碌碌无为的干部。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正确的政绩观指引下,始终把精力和心思用在工作上,把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舞台,兢兢业业地履行职责,在全面建设小康宁远的进程中努力创造党和人民所需要的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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