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隐患严重。安全是任何一种旅游方式都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徒步旅游同其他旅游方式一样,要确保游客的各项需求和游览的安全有序,必须具备游览的基本条件,而目前漓江徒步旅游线路(杨堤~兴坪),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问题,尚不能满足游客游览的安全要求。具体表现在:一是没有一条象样的徒步游道路,游客走在陡峭狭窄的田间、山间羊肠小道或没有护栏的河堤上,很容易出现摔伤、扭伤、坠河等安全事故;二是没有固定的码头。除兴坪和杨堤渡口有两个简易的固定码头外,沿途两次渡江都没有固定的码头,游客渡江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这样就给竹筏或渔船违规载客提供了市场。漓江徒步旅游兴起以来,由于有利可图,到今年4月份,杨堤到兴坪段仅20公里的漓江上就有持证渔船240多艘,另有大量的无证渔船,还有竹筏110多张。目前每天在江面上违规载客的渔船或竹筏多达100多艘次,已出现过多次翻沉事件,既危及游客的生命安全,又严重影响了漓江游船的正常、安全运行。三是没有机动渡船。游客从杨堤徒步到兴坪,必须四次渡江才能完成整个行程,目前使用的渡江工具绝大部分是陈旧、破烂的非机动船只或竹筏,游客渡江既不方便更不安全;四是无安全救护设施。漓江徒步游线路长、行程复杂、游览随意性大,游客在游览过程中,为了追求新鲜的刺激或满足探险的心理需要,在开展诸如登山、攀岩、游泳等一些危险性较大的活动中,随时都可能出现溺水、抽筋、摔伤、食物中毒等意外伤害,如果得不到及时救护,其后果和损失是不言而喻的。
(二)管理严重滞后。由于漓江徒步旅游正处于自发兴起的阶段,目前既无专门机构也无专人对其进行管理,基本上处于自发、无序、分散、随意的无管理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市委、市政府对徒步旅游的方式、前景、影响等尚未进行论证,给予明确的定性,有关职能部门因为既无法律依据又无政策依据而无法介入管理。二是管理体制不顺。对漓江徒步旅游的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交通、旅游、环保、林业、园林、公安、海事等部门及相关县乡政府密切配合,协作管理,但目前还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权威性机构对各部门进行协调,对徒步旅游进行综合管理。三是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协调机构,致使各职能部门从自身职能出发,在对待徒步旅游问题上各自为政,旅游部门和相关县乡对徒步旅游持支持态度,近期还组织了一些大型的徒步旅游活动,但对如何加强管理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大多数情况下,县乡政府对漓江徒步旅游的管理基本上是一种被动式的管理;交通部门由于所承担的责任比较直接,在自身职能范围内做了大量的管理工作,但受职能权限的制约,许多问题想管而管不了;林业、环保、园林、公安、海事等部门对徒步旅游存在的相关问题尚未引起重视,基本上没有介入管理。如果继续开展徒步旅游,而这种无管理的状态长期持续下去,必将带来安全、环保、生态等方面的一系列隐患,甚至对漓江旅游将带来许多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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