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4年国资委的相关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们即可看出一些端倪,据一份统计数据显示,到2004年10月,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有36家18对中央企业进行了联合重组。京、津、沪、渝等地区都组成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进一步增强。从1998年到2004年,我国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由3家增加至15家,其中内地的14家企业全部都是国有企业。同时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一组数字也揭示了这一点,在2004年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有370家,占74%;资产总额27.37万亿元,占96.96%;实现利润2663亿元,占84.09%。
与此同时,放开搞活一批国有中小企业的行动也在积极地展开,这些企业大都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改制。通过重组改制、结构调整和深化改革,国有中小企业普遍实现了产权多元化,企业转变了机制,职工转换了身份,效益明显提高。最近国务院也已发文继续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的大力发展,为其进一步的发展消除体制限制,放宽市场准入的条件。从这一点上也证明了国家在立足国有经济占控股地位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和介入我们的市场经济改革的大潮,通过先富带后富的形式,最终实现全社会和谐发展的宏伟目标。
国资监管的又一“杀手锏”
明晰了产权,明确了职责,建立一套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也就成为了改革的呼声,在这种形势下,国资委在04年适时的颁布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办法》规定,对企业负责人通过年度与任期两大类指标相结合来进行动态的考核,每一大类又分别选取不同的具体指标通过加权平均来实现考核的细化。《办法》把考核的具体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两大类,其中基本指标主要反映出资人关心的资产回报率的共性指标,分类指标则主要反映有关企业差异化的个性指标。这些个指标在选取和考核公式的确定上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则,那就是既要尊重企业的实际情况,又充分借鉴国际惯例,是一个科学计算的结果,既要让企业经营者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压力,但又不让企业感到勉为其难,不让我们的经营者为压力所困,按照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的话来讲,就是要让我们的企业负责人去摘那些个跳起来摘得到的苹果,并不是伸伸手就能拿,也不是高不可摘的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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