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力发展小城镇。推进城镇化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开拓农村市场、缓解内需不足、增加农民就业、缩小城乡差距、发展农村经济等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牢固树立“小城镇,大战略”的观念,把发展小城镇作为推进城市化的重要途径,把发展的重点放在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聚集人口,繁荣小城镇经济,提高小城镇的承载能力和发展后劲,使之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有效载体。首先,应不断加强现有城市的建设,加快城市经济的发展,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其次,小城镇的发展应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切实提高城镇化对农村经济的刺激和带动作用,使其成为农村人口转移和农村市场扩展的聚集点。一方面,应把乡镇企业纳入大工业的发展轨道,通过技术改造、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使其逐步向现代企业迈进;另一方面,充分运用市场的力量,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城镇管理机制,使城镇硬环境硬起来、软环境优起来、生态环境好起来,更适宜人居住、生产、生活。三是着力抓好四县城关镇和留守营、石门等8个重点镇的改革和发展,全面落实有关政策意见,配套推进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土地使用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城镇管理权,推进城镇化进程。到年底,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38%左右。
3、改革土地流转制度,完善征地补偿办法。一是将土地收益股份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征地补偿费入股的方式,参与各类赢利性项目的开发建设,也允许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租赁、联营等动工兴办各类工业企业,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取长期、稳定的收益,也可将土地使用权收益折合成股份,为农村居民拥有,农民凭股领取收益,并可带股迁移;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以租赁、入股、置换等方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建设开发。鼓励通过置换宅基地等形式,建设中心村和农民小区,集中安置农民。二是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使农民的利益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得到合理保障。征地补偿,应该根据土地所在区域划分类别,分别确定补偿标准,以该耕地被征用以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为补偿的基本依据,并充分考虑其他因素,在此基础上计算数倍补偿标准。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全额支付,不得分期支付。征地安置不到位的,不得强行使用集体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未能调整其他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必须将不少于一定比例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农民如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全部发放给被安置人。三是政府统筹解决失地农民问题。政府统筹规划、分级负责、依法实施,确保安置的公正、公平、合法、合理。适当从土地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建立失地农民社保、再就业和培训基金。制定包括就业、培训、子女就学以及发展村社经济等一系列优惠鼓励政策。四是建立社区,加强对失地农民的管理。对成建制农转非人员要统一规划,统一建房,依法建立社区居委会;对不能组建社区居委会的,可纳入就近社区管理;对于进入社区的失地农民要让其享受城镇居民平等的待遇。
上一篇 : 面板持续涨价 液晶电视价格“水涨船高”
下一篇 : 点菜柜 点菜柜的技术性能有哪些?点菜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