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成效
(一)有效地促进了干部思想观念的转变。
原来,有的地税干部认为,地税部门的工作职责就是抓税收收入,完成上级的税收任务,就万事大吉,完成任务一俊遮百丑,一好百好,年度工作考核也偏重于税收任务完成情况,片面强调收入任务第一,淡化了对税收征管质量的考核。完不成税收任务也无所谓,不从征管质量上下功夫去挖掘税源,而把抓收入与抓征管对立起来,思想观念上陷入了误区。现在地税干部的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强调抓收入的同时,更注重抓税收征管质量的这个过程,从思想观念上意识到了只有通过狠抓内部征管质量考核,才能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才能促进税收收入更快增长,提高税收收入质量。
(二)有效地提高了依法治税水平。
一是通过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征管行为,认真贯彻执行《税
收征管法》和实体法。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和全体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征管能力不断提高。二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建立健全征管办法,简化审批手续,强化征管措施,税收征管行为不断规范。三是通过狠抓内部征管质量考核,进一步统一了税收政策、统一了执法口径、统一了操作程序,大大减少了税收执法的随意性,为纳税人创造了公平、公开、公正的税收环境。
(三)有效地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通过狠抓内部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了税源监控,加强征管基础建设,降低了征纳成本,优化了纳税环境,征管质量显著提高(见下表)。
2001——2004年征管质量变化表
考核指标
2001
2002
2003
2004
登记率%
85
90
98
98
申报率%
83
92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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