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资讯范文大全会议发言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税收流失探析

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税收流失探析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2-26

浏览量:    

核心提示: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税收流失探析  近年来,金融企业抵押贷款的业务量不断增大,在清收不良资产时,以物抵债的情况非常普遍,处理

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税收流失探析

  近年来,金融企业抵押贷款的业务量不断增大,在清收不良资产时,以物抵债的情况非常普遍,处理以物抵债资产的涉税问题也较为复杂。由于企业对有关政策掌握不准或重视性不高,极易造成以物抵债环节税收流失严重,应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抵债资产税收流失的具体表现

  (一)金融企业收回抵债资产,不做相应的账务处理,而是将抵债资产做帐外经营。金融企业收回抵债资产,应冲减投放资金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并将清算所得计入当期经营利润。但我们在检查中发现,很多企业在处理以物抵债业务的过程中,一方面不及时结算已收回利息,漏交营业税;另一方面不以公允价格结转经营成本,甚至长期以不良贷款或呆滞贷款挂账,造成经营成果失实,偷逃企业所得税。

  (二)收回的抵债房屋不缴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房屋,包括居民住宅和生产办公用房,除房产闲置不用或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房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减免税。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均应以抵债价值作为房产原值,按照自有房产申报缴纳房产税。但是,多数金融企业收回抵债资产的帐务处理是列入“其他资产”科目,不在“固定资产”帐核算,导致偷逃房产税。

  (三)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房屋自用,长期在“其他资产”科目挂帐,不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不缴房产税。目前,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房屋,多以借贷双方签订的书面抵债协议为转让依据,而产权转移的确权手续却不能及时办理或者因故不予办理,当金融企业将收回的房屋作为营业用房时,常常以产权未确定为由长期在“其他资产”挂帐,不及时增加固定资产,不申报缴纳房产税。同时,对于这部分房产的装修改造费用,大多记入“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同样造成少缴纳房产税。此外,由于摊销期较折旧期短,也影响了金融企业当期损益,少缴了企业所得税。

上一篇 : 独立电商或将是电子商务的新未来             下一篇 : 板栗 “6个栗子等于1碗饭” 板栗吃多了易发

版权声明:

  1.华商贸易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 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联系邮箱:me@lm263.com

 

 

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投资理财 | 企业管理 | 成功励志 | 市场营销 | 范文大全 | 智慧人生 | 创业指南 | 贸易宝典 | 百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