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资讯范文大全会议发言看守所执法目标责任制

看守所执法目标责任制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04-20

浏览量:    



  第十五条保障罪犯的辩护、申诉、上诉、控告检举和揭发权,保障有选举权的罪犯的政治权利。

  第六章执法工作

  第十六条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收取罪犯的投劳保证金、罚款、减刑假释费、保外费等费用。

  第十七条依法审批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依法申报减刑、假释及留所执行。

  第十八条依据规定审批罪犯临时出监手续,严禁利用政策漏洞私放罪犯。

  第十九条严禁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的人身健康权。

  第二十条罪犯满刑应及时出具证明文书,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暂予不予出监的规定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借故刁难或扣押迟放。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责任制采取100分制。除正文第二条总分为10分外,其他条款均为5分。

  第二十二条本责任制80分为及格,100分为优秀。

  第二十三条本责任制自2005年5月20日实行,原责任制自即日起废止。

上一篇 : 中国企业家都应该补上危机公关这一课             下一篇 : 切菜机 切菜机哪个牌子的好用?切菜机选购

版权声明:

  1.华商贸易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 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联系邮箱:me@lm263.com

 

 

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投资理财 | 企业管理 | 成功励志 | 市场营销 | 范文大全 | 智慧人生 | 创业指南 | 贸易宝典 | 百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