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且暂不规定
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且暂不规定减免期限。
企业减税超600万户小微企业将获实惠
会议简录 1
会议指出,小微企业数量众多,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不断扩大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会议决定,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财政资金,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按照公平税负原则,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这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解读
据统计,当前我国的中小企业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贡献了中国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50%以上的税收,并创造了中国80%的城镇就业。
财政部表示,该项政策调整能为小微企业带来直接实惠,有利于鼓励创业,对提振小微企业的发展信心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能更好地发挥小微企业在稳增长、扩就业等方面的作用。
促进外贸进出口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
会议简录 2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贸环境复杂严峻,进出口增速均明显放缓。要通过制度创新,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一是制定便利通关办法,抓紧出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改革方案,分步在全国口岸实行。
二是整顿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免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费用。减少法检商品种类,原则上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法检。抓紧研究法定检验体制改革方案。
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对有订单、有效益的企业及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发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扩大保险规模。
四是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民营企业出口提供融资、通关、退税等服务。创造条件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逐步扩大服务进口。
五是扩大商品进口,增加进口贴息资金规模。完善多种贸易方式,促进边境贸易。
六是努力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解读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外贸下行压力加大。今年6月,我国进出口增速出现17个月以来的首次双双负增长,其中出口下降3.1%,创2009年10月以来的最低值;进口下降0.7%,为连续第二个月出现负增长。
在各类出口企业中,我国民营企业出口增速较快,在外贸进出口中占比不断提升。今年上半年,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34.3%,高出我国外贸总体增速25.7个百分点,占我国外贸总值的31.6%。但同时,由于内外部环境的影响,这些企业也面临着利润率明显下降、经营压力增大的困难。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此前曾表示,新的“稳外贸”政策总体思路是要为企业提供一个既有利于稳增长,又有利于调结构;既有利于稳定出口,又有利于扩大进口的贸易环境。
企业声音
“希望减税力度再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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