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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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对虾育苗生产中,经常发现对虾幼体“发光”现象,常被称之为“发光”病,涉及的养殖品种有中国对虾、日本对虾、长毛对虾、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等,其症状频发和延误诊治不仅给育苗工作带来被动,而且在经济上也造成巨额的损失。笔者在多年实践中,针对“发光”症状采用多种药物进行治疗和药效比较,取得初步进展,总结如下,以供商榷。
一、“发光”病的症状及变化
在所有虾类孵幼过程中,从蚤状幼体开始至糠虾期、仔虾期,各期均有发病且不易被发现,究其原因,主要是育苗室内外比较强烈的自然或非自然光源干扰了对对虾幼体“发光”病症状的诊断。幼体感染此病后,会陆续发生死亡,严重的在2日--3日内死亡率高达70%--80%,症状为幼体活力下降,下沉到池水的中下层,在池水表层基本见不到虾苗,到糠虾期或仔虾中后期,虾苗表现为弹跳乏力,趋光性差,摄食减弱或停止,体色呈白浊且基本不透明。发病虾池在夜间关灯后可看到繁星闪烁的荧光在水体中上下起伏,四处游动,异态纷呈,其症状随虾苗染病强度呈正相关变化。
二、病原体及发病机理
1.病原体
在生产中发现,育苗室内的“发光”现象与自然海域中由原生动物(如夜光虫)或部分发光藻类引起的“发光”现象截然不同,经反复诊断,病原体一般为细菌,即荧光假单胞菌和哈维氏弧菌。前者为革兰氏阴性菌,后者具发光特性,二者适宜繁殖生长的盐度、温度范围恰好与虾类育苗水体的理化因子相同,在同一理化指标内,与人工繁育的虾苗又同处在同一摄食机制和繁育机制中,故极易引起病害发生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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