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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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的思维里,从来就缺乏对商人的尊重,这个传统延续了几千年,直到今天的商品社会,还没有完全剔除这个基因。在一次名为“奉献的艺术”的演讲中,李对此曾有过这样的论述:“不知从哪时开始,‘士农工商’这样的社会等级概念,深深扎根在中国人的传统思想内,几千年来,从政治家到学者,在评价‘商’的同时,都异口同声的带着贬意。他们负面的看待商人经济的推动力,在制度上各种有欠公允的法令层出不穷,把司马迁《货殖列传》所说的从商人士‘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资源互通有无、理性客观的风险意识、资本运作技巧、生生不息的创意贡献等等正面的评价,曲解为惟利是图的表征,贬为‘无商不奸’,或是‘熙熙攘攘,都是为利而来,为利而往’的惟利主义者。”
而反观反对冠名者的言论,更是充斥着这一“贬商”的论调。香港大学医学院1983年毕业生蔡淑梅发表在《明报》上的评论写道:“在现今以金钱挂帅的社会,只要挂上一个价钱牌的名字,才是真有价值的,”进而又言“李先生机关算尽,投资买名的经验最为丰富,却忽略了‘名’亦有虚实之分,”并质疑“把自己的名字套在别人的头上,如果得不到大众的认同,这顶高帽,你会戴得安稳吗?”
且抛开这句话里的贬损意味,仔细推敲一下就会发现其背后道德观的可疑。在香港,李的故事家喻户晓,之所以成为香港人的榜样,是因为其拥有的庞大财富,还有他一直强调的“义”字。1980年李基金会成立,迄今为止共捐出76亿港币用于教育、医疗、文化和公益事业。面对媒体,他曾多次形象地将这一基金比喻为自己的“第三个儿子”。他的善款遍及全球,而其中选择冠名的只有20%(数字来自李致函港大全文),显然“沽名钓誉”是立不住脚的,更何况这次是由港大提出冠名,反对者“投资买名”的“罪名”真是欲加之罪、不知所云了。至于最后那句“得不到大众的认同”则更有偷梁换柱的嫌疑,某网站的民意调查显示,有49%的民众持支持冠名的态度,虽然这也被反对者讥讽为“名的价值、历史的价值,还有金钱的价值,从而再看清楚香港人的‘拜金主义’”,但这句批判式的口号显然忽略了一个最现实的问题:如何解决大学的财政来源?在清华的杨振宁就表示理解港大的做法,认为学校筹措资金是一大困难,并坦言:“如果李先生捐给清华高等学术研究中心10亿元,我一定将‘中心’以他命名。”而在其他国家,接受私人捐赠早已成为大学普遍的做法,即使港大内也有此先例,比如梁琚法学院大楼、包玉刚公法研究中心,而美国排名第二的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在获得李4000万美元的资助后,也决定为其冠名(举世闻名的哈佛大学与耶鲁大学校名亦是以捐赠者的名字命名的),其校长包信乐对这次风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冠名)在美国大学非常正常,该校对于冠名的准则,并非纯粹以金额大小作衡量,还要考虑有关捐款对学生及培训是否有利,以及捐款者的人格,因此双方都把命名视为自己特殊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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