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柔性合同。柔性合同(flexibilitycontract)又称动态合同,它在内容上提供了许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合同进展情况而定的灵活性选择条款,与传统的确定性合同有很大的不同。柔性合同的另外一个涵义是,合同的执行分阶段进行,根据前一阶段合同的执行情况,确定下一阶段执行的条款或合同,一般不采取一次性合同。柔性合同还包括配套的动态检查机制、激励机制、收益/风险分配机制、清算机制。
4.人力资源柔性。人力资源的柔性对企业整体柔性的影响是至关重要供应链的运作过程与传统企业的运作过程有很大的差别,在供应链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经营的目标和管理的重点不尽相同,对应的,人力资源管理的侧重点也应相应的调整,适应不同阶段对人力资源管理的不同要求。
三、后记:警惕供应链柔性的负面作用
在重视供应链柔性的同时,还应当防止矫枉过正。因为,供应链柔性在很多时候对供应链存在负面作用,例如:供应链管理中常采用延迟策略获得柔性,然而,如果迟迟不做决策,会增加额外的不确定性。在这个过程中,周密的监督与评价会带来成本的上升。另外,划小经济规模也常常认为是获得柔性的捷径,对节点企业所谓“船小好调头”的构想实际上从供应链整体看是不经济的,相反小企业互相联合,结成战略联盟或供应链的运作形式,则可以实现规模经济。再者,增加产品的多样性和差异化会使得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变得更复杂、更混乱,导致日常管理费用增加。
诸如之类的问题还很多,但道理都是相通的,供应链柔性只有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才能体现其价值,提升供应链柔性仅仅是应对不确定性的一种方法。但并没有证据表明柔性可以减少不确定性,相反,在某些情况下,为了追求更多的柔性反而会增加不确定性。例如,通过头脑风暴法寻找更多的选择方案常会使决策者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而难以作出决策。在这种情况下,柔性就失去了意义。换句话说,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决策者们并不总是希望有柔性。因此,对于供应链的柔性问题,这些经验同样值得借鉴。
上一篇 : 独立电商或将是电子商务的新未来
下一篇 : 板栗 “6个栗子等于1碗饭” 板栗吃多了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