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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普及:宜“导”不宜“推”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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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的ERP发展,二十多年来最不缺少的就是纸上谈兵的舆论宣传,此类报道已经汗牛充栋;而新技术的作用主要在于创造新的应用,技术的前瞻和成熟的大规模应用之间本身就存在着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对于ERP普及而言,现阶段面临的是如何使产品更加成熟稳定,使早期采用者的成功率超过70%的临界点,从而跨越鸿沟,迎来龙卷风暴。DCMS提出的“复制成功”,同新摩尔理论中的保龄球道可谓异曲同工。它认为从厂商端来看,引导ERP龙卷风暴的到来有三个先决条件。1,产品成熟度够不够,只有系统完成了足够的成熟度和产品化,才有可能去进行复制;2,是否有一套切实可行的标准化交付体系,因为一对一的定制化实施和没完没了的二次开发无法实现大规模复制;3,是否有足够深厚的客户群和70%以上的客户成功率。这些条件具备以后,就能够更大量、更迅速的把成功复制给用户。

  以西药的研制为例,一种西药往往要经过临床试验一到二十年的时间,把它所有可能产生的问题(副作用)都试验清楚并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以后,才会推向市场。人命关天,药剂的规模上市当然要对患者足够的负责。ERP之与企业也是一样的道理,成熟度不够的产品对于企业潜藏的威胁可能也是致命的。SAP和DCMS的产品都经过了几十年的客户检验和完善,这也是为什么它们的实施周期短、成功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所以,ERP厂商首先应该做的是对自身的疏导。如果不具备以上条件,盲目强推普及,必定会使一部分早期大众受市场宣传影响而盲目跟进,同时部分厂商还未具备复制成功的能力,必将导致大量问题出现,打击跟进者的信心,从而影响整个产业链的良性发展,乃至延缓龙卷风暴和普及的来临。

  就企业客户而言,跟进的用户必须理性、务实的面对ERP,遵循先固化后优化的螺旋上升法则实施管理变革,摒弃在初期就提出很多个性化的二次开发需求等一蹴而就的浮燥心态;扭转“技术工程”、“面子工程”等认识误区,理智选型,明确自身需求,自主推进ERP项目的实施。对于这种需求的引导,也需要ERP厂商同企业客户共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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