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主从架构的实施,宏基认为企业必须具备一些主客观条件。客观条件主要包括:(1)产业要具备相当的规模,使其分散经营之后还能独立运作、获利。如果产业规模不够大,分割之后,事业单位就无法生存。(2)业务必须具备相当的复杂度,否则,简单的业务由一个事业单位就可独立完成,无需\"从\"的协助。(3)完成业务者不只听命行事,而且能够独立做主。因此,一个主从架构下的成员,最基本的原则是:自己能做的,找伙伴帮忙,而且随时准备支援伙伴。主观条件则主要包括:(1)企业领导人具有进行授权、采用分散式管理的意愿和决心。宏基认为,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正因为集权式的构架将资源放在总部,因此总部也负担了全部的风险。主从架构是让各事业单位自主决策,自己担负决策风险,也就是让担负风险的单位来作决策,反而能够分散并降低总部的风险。(2)各事业单位具有足够的决策与执行能力,而且成员彼此间能有大方向的规范,为共同的利益而合作。[3][4][下一页]
(三)全球品牌,结合地缘
所谓\"全球品牌\",是指创造属于宏基自己的、具有全球知名度的品牌,建立全球性的制造和营销网络,塑造全球性跨国公司的优良形象。
与大多数台湾企业不同,宏基在创业早期即将自创品牌作为自己的一项追求。1981年,宏基推出了第一项自创品牌产品--\"小教授一号\"电脑,成功地打开了国际行销网络。但是,宏基乃是在形象被完全否定的劣势下,踏出国际化的第一步。当他们开始在海外推广\"小教授一号\"时,收到一封新加坡进口商的回函,信上写着:\"台湾不是生产电脑的地方,我没兴趣\"。众所周知,台湾一向以制造见长。如果为台湾制造能力打分数,大概可得70分至95分;研究开发能力次之,介于30分至70分;行销能力大概只有5分到30分。因此,大量生产的产品没有有效行销,只能靠杀价竞争,如此一来,便无法摆脱低品质的形象。在国际间甚至有\"MIT(MadeInTaiwan)=30%Off(\"台湾制\"代表杀价三成)的惯例。因而,宏基认为,要建立行销能力,必须塑造良好的企业与品牌形象。如果一家企业的产品能成为世界知名品牌,而且制造地点遍布各国,从短期来看,可以减少\"台湾制\"形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长期而言,则能顺势改善国际间对台湾的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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